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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书楼 > 重生之豪门崛起 > 第214章 能花就能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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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虽然吴可欣还是个黄花大闺女。

    但是!

    身为一个警察,而且是那种经常冲刺在一线,拒绝当文员的彪悍警察。

    说难听点。

    刚才电话中宋蓉的表现,她就是用屁股想都知道对方在干啥!

    想到这,吴可欣脸色怎么可能不铁青?

    还真被那个神棍说中了,王小强竟然真碰到了奸夫淫妇!

    被人戴了一顶绿帽子!

    这一点说中了,那么……

    是不是代表说王小强的血光之灾,也是真的?

    吴可欣忍不住看了眼王小强。

    微微一哆嗦。

    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!

    虽然那个神棍无耻的骗财骗色。

    但事关王小强的性命,无论如何,她都不会让王小强一人回家!

    同时,吴可欣的心中也是暗暗庆幸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王小强主动告诉她回了金陵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王小强让她帮忙当个司机。

    就凭借她之前那不信叶云的态度,几乎不可能告诉王小强预测的事!

    那么………

    咕咚。

    吴可欣忍不住咽了咽口水。

    毕竟按照叶云之前说的,王小强可是要被奸夫淫妇杀死的!

    那时人死灯灭,一切都无法挽回!

    此刻的王小强,还不知道自己头顶上已经是一片呼伦贝尔大草原。

    更不知道,如果不出意外的话,他可能都见不到明早的太阳!

    当然,此刻有了吴可欣的介入,他原本的命运轨迹早已发生改变。

    知道拗不过吴可欣,王小强珊珊道。

    “行吧行吧,那咱们赶紧出发,事先说好,等我到家最多请你喝杯水,夜宵的事下次再说。”

    此刻的王小强,还在做着小别胜新婚的美梦。

    早点让吴可欣把自己送回去才是王道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另一边,叶云还不知道王小强已经暗暗回到金陵。

    更不知道机缘巧合之下,吴可欣更是和王小强开始接触。

    实际上前世王小强具体啥时候捉奸在床,他也不知道。

    他记得的只是警方通报王小强尸体被发现的那一天。

    起因似乎是在阿三国的剧组,见王小强迟迟不回阿三国。

    这才打电话联系,只是不管他们怎么联系,就是找不到王小强。

    最后心慌之下,方才报了警。

    而后警方迅速破案,这才公布详情。

    叶云,知道的只是公布详情的时间。

    这时的他,刚和妻女一起吃过晚饭,一家三口正在阳台一同欣赏江景。

    “梦瑶,公司下午我已经注册好了,初期投资打算两个亿,公司法人是你。”

    在江边漫步,叶云抱着女儿哗然开口。

    殊不知,这话一出,当场把李梦瑶吓了一跳。

    “什么?你说你初期投资多少?”

    “两亿啊!”叶云笑了笑。

    “两个亿?我哪有本事管理好这么大一个公司!我,我,不行,不行!叶云你看看可不可以变更法人,这么大一公司,还是你自己当老板吧。”李梦瑶着急道。

    她的大脑,此刻已经完全处于呆滞状态。

    两个亿的公司,还是一家实企工厂,这是什么概念?

    她根本想都不敢想!

    由于叶云过去的颓废加上无理取闹,让李梦瑶在前几年曾经找过很多份工作。

    但其中,最大的一个就是现在的可欣广告公司。

    资产也不过数千万。

    结果叶云告诉她,现在她即将成为一家公司的老板。

    这公司,初期投资就两个亿!

    而后面呢?

    得投资多少?

    即便现在李梦瑶自己的银行卡里就躺着八位数,钱壮人胆,按道理来说她应该早就接受。

    但天性求稳的她,认为自己没有足够的能力管理如此公司。

    要亏了,得多心疼?

    “放心啦,就是个小公司给你练练手的。要不是手上暂时资金不够充裕,我还觉得投资的有点少呢。我相信你的能力,完全可以胜任。”叶云笑道。

    “还小公司?你这人什么都好,就是改不了过去爱吹牛的毛病!”李梦瑶白了眼叶云。

    叶云无奈。

    不知道为什么,每次说实话自家老婆都不信。

    也是,她都不知道前世的瑶可集团是一家四千多亿的巨无霸集团。

    “好了好了,这公司你就先做着练手,说句不算装逼的话,现在你好歹也是身家亿万的富太太。过去你跟着我也没让你有什么脸面,一个ceo,你出去也好挺直腰板。”叶云微微一笑。

    随即搂紧李梦瑶继续笑道,“老婆,要不你也去买点爱马仕gucci包包啥的,反正现在咱也不差这点钱,好好享受享受。”

    “哼,买那玩意干啥?我觉得几十块钱的包背着就挺好,咱家又不是暴发户。”心里虽然暖暖的,整个人也依偎在叶云怀里,只是李梦瑶的嘴还是倔强道。

    “暴发户也挺好的,咱们又不偷又不抢的,没听过富贵不还乡,如锦衣夜行嘛?钱这玩意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,留着干啥?咱们又不是葛朗台。回去也让你娘家看看,现在你生活过的多好。”叶云道。

    “行行行,知道了知道了。”李梦瑶敷衍道。

    随后又说道:“这么多钱给我投资开公司,到时候亏了你可别气的肝疼。你这人不着调,我得省着点。”

    虽然叶云这边这样讲了,但她显然不可能真的去买那些奢侈品。

    这是从小生活养成的消费意识。

    “亏?”

    叶云笑了笑。

    瑶可集团的发展那是经历前世几十年的考验,再加上这些年的记忆清晰的在脑海里盘旋。

    恐怕想要瑶可集团亏损,怕是比登天还难。

    举个简单的例子,一个人回到千禧年投资公司会亏本嘛?

    就是再不会经营,哪怕这个人是个傻子,找到马八万杰克马这些人抱大腿总会吧。

    再不济去上京买点房产啥的总会吧。

    更不要说叶云本身就是个成熟的企业家。

    华国有句老话,先知三日,富贵十年。

    先知四十年,可想而知。

    “亏是不可能亏的,这辈子都不可能亏的。”叶云沿用了切格瓦拉的一句名言调侃道,“你安安心心积累经验就好。而且你就是花钱再厉害,花钱的速度也赶不上你老公赚钱的速度。”

    “行了,行了,就知道吹牛。”李梦瑶无奈一笑。

    不过很明显能看出来对于叶云的话她并不是太信。

    “叶云,有件事我要和你说下……”李梦瑶忽然神色变得郑重。

    “嗯?”叶云好奇的看过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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