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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色黑透之后一小时,叶坤下令:
“重步兵大队,全套铠甲出击,吸引敌军。重骑兵和弓弩手,在后方压阵,瞄准碉楼灯火明亮处射击!”
这是叶坤的常用战术,用重步兵为诱饵,吸引敌军出战,然后用强弩袭击。
只要射杀敌军十分之一的兵力,敌军就会崩溃。
重步兵列阵向前,接近敌方碉楼百步,开始忽然加速,擂鼓冲锋。
对面的牛业良兵卒,显然也是乌合之众,纪律散漫,连夜间流动哨都没有。
听见战鼓声响,对面还没看清楚情况,就挤在碉楼垛口,一顿乱箭射了过来。
可是乱箭齐射,对于全副铠甲的重步兵,伤害几乎为零。
重步兵不紧不慢,继续向前逼近,消耗对方的箭矢。
王大奎带领的弓弩手,已经到位,瞄准敌方碉楼垛口,一顿乱射。
弓弩也没那么准,但是射程远,力度大,杀伤力远大于对方的弓箭。
乱箭对射之中,敌方碉楼上,惨叫声不停。
河东的碉堡,也亮起灯火,敌方援军踏上浮桥,渡河接战。
这一来,正中王大奎的下怀,立刻下令:
“不要射击碉楼,给我射击浮桥上的敌方援军!”
射击碉楼,命中率太低。
但是对着浮桥上排队而来的敌军,那就是一打一个准了!
叶坤又命令后军弓弩手,火力支持。
很快,浮桥上的兵卒死伤大半,坠河无数。
剩下的敌军心惊胆裂,有的跳河逃生,有的掉头就跑。
重甲兵继续逼近河西的两座碉楼,齐声大喝:“投降不杀!”
碉楼里的敌军,箭矢已经消耗完毕,又见后军损失惨重,全线溃退,哪里还敢再战,纷纷叫道:
“别打别打,我们投降了!”
“放下兵器,高举双手,一个一个走出来!”
重甲兵包围了碉楼,齐声高喝。
很快,碉楼里的敌军,都举着双手,鱼贯而出。
叶坤一挥手,命令轻甲兵跨过浮桥,控制河东的五座碉楼。
交战只有十几分钟,便轻松搞定。
半个时辰之后,小河两岸的七座碉楼和敌方军营,都在叶坤控制之中。
果然预料不错,军营中有一批粮食和肉干,有刀枪弓箭和一些铠甲。
还有几只山羊,一池子鲜鱼,几坛好酒!
驻扎在河边,兵卒们也知道靠水吃水,自己捕鱼钓鱼。
战场清点,大约射杀两百多敌军,俘虏两百余人,其中包括伤兵。
叶坤很开心,命令就地扎营,设置远哨,还有明哨暗哨和流动哨,让大家生火做饭,饱餐一顿。
王大奎说道:“大哥,这里粮食还有不少,我们可以在这里休整一天。兄弟们连日行军,也都累了。”
诸葛丰和皇甫琳等人,也都是这样的想法。
叶坤点头:“传令下去,大军在这里休整一天。”
会盟之期还有几天,叶坤也不着急。
对于敌军俘虏,叶坤很宽容。
愿意跟着自己的,就跟着。不愿意的,就走。
那些伤兵,叶坤还进行了简单的救护,顺便宣传一下自己的仁义,告诉他们,以后走投无路了,就去江南投奔自己。
俘虏们本以为必死无疑,没想到捡回一条命,都感恩戴德。
几乎所有人,都愿意跟着叶坤。
乱世之中,都是无家可归之人,只要有饭吃,跟着谁都一样!
夜里,叶坤担心敌军会抢夺碉楼,争夺渡口控制权,所以没怎么敢睡。
却不想一夜很太平,安静得只能听见流水声和秋虫声。
次日一早。
叶坤在白色丝绢上,写了两封信,一封给平野县,一封给东巴郡,报个平安,说明自己现在的位置。
这次出征,叶坤从平野县带了一百个鸽子,东巴郡也带了一百个鸽子,可以利用信鸽,单向传信了。
这也是叶坤第一次使用信鸽,算是个试验吧。
写好了信,叶坤让文书各抄两遍,一共三份,用猪肠衣包裹防水,分别绑在六只信鸽的腿上,分先后放飞。
一只鸽子传信,不保险,至少也得三只鸽子。
因为鸽子在飞行过程中,也有遇见天敌的可能。
刚刚放走鸽子,斥候来报:
“叶大人,南方出现大军,打着益州公孙璋的旗号,沿着我们的行军路线而来。先头部队,大约八千兵马。”
“公孙璋来了吗?”
叶坤想了想,吩咐诸葛丰:“诸葛先生,你打着我的旗号,过去迎接,就说我在河边,恭候公孙大人。”
对于任何一个诸侯,叶坤现在都不想得罪。
低调,猥琐发育,壮大力量才是王道。
诸葛丰领命,带着几个骑兵,去迎接公孙璋。
午饭前,斥候又报:“叶大人,公孙璋亲自带领大军前来,距离河边还有五里路。”
“准备酒宴招待,我亲自去迎。”
叶坤起身,点起亲兵队伍,带着麾下大将,打着旗子在河边等候。
不多久,前方尘土飞扬,骑兵大部队奔腾而来。
到了近前,益州骑兵分开阵门,公孙璋全副武装,跃马而出。
叶坤打量公孙璋,大约四十出头,微胖,白面,倒像是一名儒者。
诸葛丰跟在公孙璋身边,冲着叶坤叫道:“叶大人,这位就是益州太守公孙大人
叶坤下马,主动上前,抱拳道:
“公孙大人不辞劳苦,为了国家社稷,讨伐乱贼,远涉江湖而来,实在是天下诸侯之表率。下官叶坤,恭候多时,请公孙大人过河歇马。”
“哈哈哈,久闻叶将军神勇,今日一见,名不虚传啊。”
公孙璋大笑,跳下马来,抱拳还礼:
“叶将军,你拿下东巴郡,你我就是邻居了,却没想到,反倒在中原第一次见面。”
叶坤笑道:“下官不懂政务,打理东巴郡,弄得手忙脚乱,因此也没时间去拜访公孙大人,实在罪过。”
公孙璋拉着叶坤的手:
“叶将军不必客气,你我在这里见面,也是一样的。同为朝廷大臣,还希望叶将军能够大展神威,与我一起剿灭牛业良乱贼,共扶社稷!”
叶坤点头:“精忠报国,乃我毕生之愿望。就算我马革裹尸,也当追随各位大人,剿除牛业良乱党!”
说假话谁都会。
而且叶坤说得正气凛然,斩钉截铁。
公孙璋很满意,命令部下在河西扎营,自己带着五百精兵,随着叶坤过河。
看得出来,公孙璋也怕叶坤刺杀自己,所以带了五百亲兵,都是身材魁梧的汉子,武装整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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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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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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