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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人家当官的,只会让工匠盖宫殿、盖大楼,每天陪着侍妾喝酒。你当了大官,不盖宫殿,就忙着修桥修路,还自己动手,受了伤……”
“呃,要不我也盖个宫殿,招收一批侍妾?”
叶坤打量着何田田,笑道:“还是等等吧,等老百姓都有饭吃、有肉汤喝了,我再盖宫殿。”
别说盖宫殿了,叶坤占领东巴郡以后,还把原来的郡守府切出去一半,做了军中制衣厂。
虽然境内大兴土木,但都是建造新村,新建窑厂和作坊,修路修桥,完善基础设施。
何田田抿嘴笑道:“叶大人一心为百姓,就算要一万个侍妾,也是应该的。”
“一万个?我有那么厉害吗?”
叶坤脸上一抽。
刚刚包扎完毕,曹多多急报:“叶大叔,天门城上官大人飞鸽传书,加急!”
“什么加急?一定又是问我有没有吃午饭……”
叶坤翻白眼,接过传书来看。
现在,天门郡和东巴郡的飞鸽传书网络,已经完全建立。
上官季夫一开始看不上这套系统,用了以后才知道,真特么好用,又快又便宜!
派人骑快马送信到东巴城,山路十八弯,至少一天半。
鸽子只要一两个小时。
早上放鸽子送信,午饭前就能收到回信,耗能两把麦子而已。
上官季夫觉得好玩,所以经常飞鸽传书给叶坤:今天抓了一只鹿,要不要过来喝一杯?
或者是:美女小妾够不够?要不要给你送几个?
叶坤不胜其烦,回信教训上官季夫:你闲得蛋痛,非紧急情况,不要乱放鸽子!
于是上官季夫就学会了,再飞鸽传书的时候就标注加急:小猪仔拉肚子怎么办?等你回复,加急!
叶坤气得七窍生烟,直接回复:你这么紧张,小猪仔是你亲生的吧?
曹家山的大女儿多多,现在是叶坤这边的飞鸽传书情报员,负责发信收信、加密翻译,每次看见上官季夫和叶坤互相发送的短信,都笑得肚子疼!
可是这次,曹多多却没笑:“叶大人,这次是正事,益州和扬州打仗,死人了……”
“打仗哪有不死人的?”
叶坤展开丝绢短信,却吃了一惊。
信上说,扬州太守肖德志,在江夏遭遇荆州兵埋伏,死于叶坤生产的滑轮弩之下!
“我勒个去,这回玩大了。”
叶坤回想起酸枣会盟之时,自己和肖德志,也曾经举杯畅饮,谈笑风生,便有些怅然。
那个时候,肖德志大概想不到,仅仅两个月,自己就会死在叶坤的滑轮弩之下吧?
多多不懂军国大事,偷看叶坤的脸色,问道:“叶大叔,事情很严重吗?”
“哦,也不是很严重。”
叶坤醒过神来,带着曹多多返回:“走吧,我给上官季夫回信。”
信鸽情报中心,就在郡守府后院之外。
叶坤坐下来,给上官季夫回信:“静观其变,不可轻举妄动。”
这时候联合荆州,可以欺负江东扬州一把,但是未必对叶坤有利。荆州一旦吞并扬州,接下来就会吞并天门郡和东巴郡!
让他们继续打,打得难分难解,对叶坤最有利。
多多前往鸽舍,取出三只天门郡送来的鸽子,绑上回信,先后放出。
叶坤说道:“多多,鸽子身上带有多种病毒,每次接触鸽子以后,要用流水洗手,防止生病。”
多多点头:“我记住了,大叔。”
李寡妇万长柳刚好走来,笑道:“叶大人,我天天接触鸽子,也没生病啊。”
这边养鸽子的,是李寡妇。
多多不管养鸽子的事,只管情报翻译抄写。
“生病就迟了。”叶坤翻白眼,又问道:“你们该吃饭了吧?”
小茉莉从后面的厨房里钻出来,叫道:“叶大叔,我做好饭菜了,你也在这里吃吧。”
小丫头才十岁,却非常勤快,做饭做菜都会。
多多笑道:“茉莉别胡说,你做的饭菜,叶大叔怎么吃?”
“怎么不能吃?今天我就陪你们一起吃饭。”
叶坤坐了下来,笑道:“茉莉,去端饭菜来,我尝尝你的手艺。”
茉莉很开心,和姐姐一起端来饭菜,又问:“叶大叔喝不喝酒?我们这里没有酒,要不要我去前面府上给你拿酒?”
“吃饭,不喝酒。”
叶坤招呼李寡妇坐下一起吃饭,又给茉莉夹菜,顺便关心一下茉莉和多多平时的生活。
多多壮着胆子,低声说道:
“叶大叔,我还是想和王干妈在一起,做衣服……”
对于情报员的工作,多多不感兴趣。
上次被调过来,多多不开心,但是不敢说。
“可以啊,我给你找两个女兵,你把密码教会她们,就回去帮助王干妈做衣服。”叶坤点头。
隔壁的制衣厂,主要为军营服务,生产军服和鞋子。
现在打造精兵,叶坤舍得花钱,军服鞋子全部发放,还有内衣和袜子。
冬夏两季,作战服和作训服,都是高质量的,比民间的衣物昂贵许多。
多多很开心:“大叔你放心,我一个月就能教会女兵,这个也不难。”
简单的密码,有密码本对照,的确不难。
叶坤点点头,吃了饭,带着多多和茉莉,一起去看王干妈。
王氏也刚刚吃过,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喝茶,研究黑板上的服装设计图。
看见叶坤,王氏微微一笑,起身打招呼。
叶坤点点头,看着服装设计图,问道:“王干妈,这对襟服装,没什么问题吧?”
现在的军装,叶坤全部改成了后世的对襟设计,用铜纽扣。
裤子也改了,用了后世的裤鼻设计,也发明了皮带。
皮带没什么技术含量,只要有足够的皮料,有铜铁做皮带扣就行。
一开始当兵的不习惯,现在都爱穿。
因为方便。
王干妈一笑:“没问题,就是觉得衣领太高了。”
“那是特意设计的,因为打仗的时候要穿铠甲,衣领太低,会磨破颈部皮肤。”
“这倒也是……”
王干妈恍然大悟,又笑道:“叶大人设计的,都是军服,会不会设计女子的衣服啊?”
“怎么不会?我正要和你说这个事。”
叶坤点点头,在黑板上画了一个女子脑袋,下面画出一个女式对襟大衣。
就是叶坤的画画水平不咋地,画出来的女子,龇牙咧嘴的,像个妖怪。
多多和茉莉,都捂着嘴笑。
“笑什么?这个像不像王干妈?”叶坤一本正经。
“不像!”多多和茉莉一起摇头,一点面子不给。
王干妈也一笑,点头道:“也好,我先做一件出来看看。”
作为服装设计大师,王干妈看一眼,知道大致的款式,就可以自己琢磨尺寸了。
叶坤又去羽绒车间,检查羽绒服的生产。
大鼎国的鹅鸭羽绒,并没有得到利用。
叶坤去年就发现了这个问题,所以秋天开始的时候,就下命令,大量收购鸭绒鹅绒。
本地收集一些,商贩们带来一些,现在已经有了上千斤羽绒。
羽绒还要经过高温蒸煮脱脂,再用石灰水浸泡去异味,多次漂洗,晾干才能做衣服。
做衣服的时候,又有个问题——跑绒!
王干妈带着工人,想尽了办法,用两层最细密的丝绸,外加最细密的葛布,才勉强把羽绒服搞出来。58?┱h?
所以,这里生产的羽绒背心,造价特高。
叶坤财大气粗,不管造价,试穿羽绒服之后觉得不错,先提了三百件,发给军中的斥候。
斥候就是侦察兵,寒冬腊月在外面奔跑,潜伏侦查、翻山越岭,属于最辛苦的兵种。
王干妈陪着叶坤视察车间,提了个建议:
“现在增加了羽绒背心车间,地方就小了点,有些施展不开。如果再有两个车间,就好了……”
叶坤想了想,觉得没必要扩建:
“这样吧王干妈,我再给你一套大宅子,简单改造一下,把羽绒服车间,全部搬过去。”
东巴城也不是叶坤的终点,过度扩建也是浪费。
叶坤现在兵精粮足,铠甲兵器全部进行了升级换代,黑火药储存足够,青铜大炮还在生产,明年必定有所动作。
拿下益州之后,才是大根据地,可以尽情施展!
视察结束,王干妈带着叶坤回到办公室喝茶,忽然低声笑道:
“多多也大了,出落得水灵灵的,越看越叫人喜欢。叶大人,你什么时候收了多多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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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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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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