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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加固营寨,安排好防守,准备过年。
叶坤却不进反退,退回泸水对岸,带着亲兵部队和专业人员,考察当地的地形,走访山民,了解大家的生活。
两个蛮洞跟随叶坤,给叶坤介绍情况。
叶坤吩咐巫三杰、曲世穷:
“沙摩柯对你们,现在是恨之入骨。你们俩,就把自己的部族,全部带到泸水北岸吧。你们归顺了我,我自然要关照你们。”
两个蛮兵元帅叫苦:“汉王,我们搬过来也不安全啊,你一走,沙摩柯还是要对付我们。”
叶坤笑道:“我不是还没走吗?等我撤离的时候,沙摩柯就老实了。”
巫三杰、曲世穷半信半疑,也不敢再说。
叶坤打开地图,说道:
“我们的专业人员,已经考察过了这里的地形,决定修路修桥,方便百姓。你们俩,以后别打仗了,带着你们的兵卒,配合我们的人,开始修路吧。”
修路修桥,是基础建设,不能含糊。
只有四通八达的交通,才能给以后的经济带来腾飞。
只是南方的道路,也不好修啊,都是高山峡谷。
叶坤也只能尽力而为,削平一些小山头,填平一些山谷,尽量改善交通环境。
师妹丁丁,又发明了劈山术,开山修路,方便了一些。
所谓的劈山术和穿山术,原理是一样的,还是用火焚水激的老方法。
丁丁设计了长条形的铁笼子,仿佛一根木头,直径只有二十公分,内部装满木炭,烧烤山石。
先把山石烧出一道沟,再一步步向下加深。
两道深沟,间隔开来,就能断开山岭。
再派出石匠和工人,将已经切断的山岭,从上到下,一层层地攻坚。
这也是个笨办法,但是比以前的效率高多了。
只要木炭足够,后勤跟上,一个五十多人的团队,就能攻坚一道山岭,日夜轮班,一个月能开出一道山口。
这也是因为,叶坤改进了炼铁工艺,开山工具的质量,已经大大提高。
可以说,叶坤得到公孙二娘和丁丁,还有庞甲孙乙的帮助,真的是如虎添翼。
巫三杰、曲世穷,可没见过这么先进的开山术,更没有领教过‘叶坤速度’,对叶坤更加佩服。
过年期间,叶坤还在泸水上面,选择狭窄的河面,修建了两座飞虹桥。
飞虹桥建造最简单,有木头就行。
这也是临时建筑,但是保证二十年,绝对没问题。
曲世穷很懊丧,咧嘴笑道:“汉王,还是你们聪明,我们山里都是木头,但是没有人会造这样的桥。”
对于南荒之地的山民来说,修桥就是找几根木头,两头搭在两岸上。
如果木头不够长,他们就没辙了。
叶坤笑道:“我以后,会在这里开学校,教你们修桥修路,教你们生产生活,教你们种植水稻。”
曲世穷苦笑:“这里能种水稻的田地,很少的。”
“可以在山上种水稻啊。”叶坤漫不经心。
“山上怎么种水稻?”巫三杰、曲世穷都不敢相信。
“有些山上,可以开辟梯田,种水稻完全可以。等我降服沙摩柯,就安排这件事。”
叶坤胸有成竹。
华夏国的南方,有很多山区梯田。
古人没见过这种形式,不敢相信而已。
开垦开荒梯田,包括后期的耕种,都要辛苦一些,但是没办法,想活下去嘛。
华夏国有两个顺口溜,恰恰相反,说的就是山区和平原的区别。
一个是:前世不修,生在徽州,十三四岁,向外一丢。
徽州就是黄山地区,山多地少,穷人吃不饱,所以半大孩子就要出门学做生意,自己养活自己。后来,徽州商团强大,成就了徽商的大名。
还有一个顺口溜:八百里秦川,养了两千万懒汉,不挨饿,还不讨饭!
秦川有平原啊,土地肥沃,和成都平原一样。只要人口没有极速膨胀,就不缺吃的!
南荒一带的条件,其实不太差。
只是未经开发,还有许多原始森林,所以叫做南荒。
这一过年,就是半个月的平安。
叶坤发现,将士们都胖了一些。
卢开疆和周玄武都急了,问道:“主公,我们还要在这里等多久?难道等着沙摩柯来投降?”
叶坤点点头:“传令三军,两日之后,向南开进,追杀沙摩柯……”
南方天气热,叶坤必须在五月份之前,结束南征。
两日之后,三军开拔。
沙摩柯休息了二十天,也恢复了狂妄,派人来说道:“请汉王立刻退兵,否则,我将联合南方各部,与你鱼死网破!”
叶坤下令:“将使者痛打二十大板,放回去告诉沙摩柯,这回再被我抓住,定斩不饶!”
使者被打得皮开肉绽,跑回去汇报沙摩柯。
沙摩柯大怒,联合红云夫人,再起大军六万,来战叶坤。
两军阵前。
红云夫人披着红色的披风,威风凛凛,高举双刀喝道:“叶坤,你占据江东和益州,还不知足,又要来犯我南国。可知道我南国子民,人人皆兵?”
叶坤举起望远镜看了看,这小娘子还怪漂亮的。
二十七八岁,英姿飒爽。
高鼻梁,眼睛又大又深,好像有些混血。
周玄武怒道:“主公,让大家放枪,干掉这小女子!”
“别闹,对待美女要温柔。”叶坤一笑,手指红云夫人说道:“谁敢出马,将这小娘子给我活捉过来?”
卢开疆应声说道:“主公,我去!”
“且慢!”
公孙二娘却拦住了卢开疆,笑道:“既然对面是女将,不妨让我出马好了。许多天没有上战场,我也手痒痒!”
叶坤不大放心:“师妹,你行吗?你看红云夫人这架势,怕是来者不善。”
上次沙摩柯就说过,红云夫人有万夫不当之勇!
公孙二娘翻白眼:“师兄,为何长他人志气,灭自家威风?你且等着,看我将她手到擒来。”
叶坤没辙,只好点头:“那你小心点。”
这边的自家将士,都没见过公孙二娘与人斗将,一起鼓噪:“公孙姑娘一定马到功成,旗开得胜!”
公孙二娘披挂整齐,手持双股剑,纵马冲向红云夫人:“蛮女休得猖狂,可认识我公孙二娘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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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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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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