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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律师轻声的说:“是荒唐,可是他自己选择的生活方式,我们能说什么呢?”
曹律师接着说:“张老师,你是一个老师,教书育人是你的天职,你肯定不想你的学生会做这样的选择,当然,我也不想这么一个优秀的人才去浪费自己的才华,可是,我们都没办法去替别人做决定,哪怕我们觉得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。”
另外一个大姐插话道:“曹律师说的也有道理,我也遇到过一件事情,我在街道工作,我们小区里有一个因为火灾烧的面目狰狞的居民,说实话,看到他的脸,比恐怖片都吓人,小区里的居民都怕他出来吓到孩子,要求街道给他谈,让他不要出门,我也很为难,人家本来就很不幸,遭遇了火灾烧的面目全非,你还不让人家出门,这话怎么给他说。可是那些家长也有意见呀,他一出门让小孩子看到了,吓出毛病怎么办,张老师,你说我该怎么处理?”
张老师愣了一下,没有说话。
曹律师接过话说:“你只能让这个人出门遮的严严实实的,不要让别人看到他的脸。”
那位大姐说:“这个人也是倔强,觉得自己已经不幸了,还让他脸全部遮掩着,他自尊心受不了。后来多次做工作,哎,他才同意。”
我接过话说:“是的,每个人的立场不同,看待问题就不一样,没有谁对谁错。对于他和那些家长来说,每个人的行为和想法都应该理解。”
“就像刚才成蹊说的,对于那位患了红斑狼疮的女孩来说,她的决定,我们只能是理解和同情,不需要支持,也不需要反对。这个是她自己的选择,她没有伤害其他人,干嘛对她有那么大的恶意,当然了,生命是宝贵的,我也不接受轻易的去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。”我接着说。
“张老师,您反对她的行为,是因为您觉得生命是宝贵的,不该去这么轻易放弃,同时,你也觉得她丢下她的父亲承受丧女之痛是不孝顺的,可是你有没有考虑到她承受病疼的时候是多么无助和难过?但凡能够忍受,她肯定不轻易走这一步,因为她患病二十多年了,一个红斑狼疮的患者,能存活二十年,她肯定也经受了不少的病疼折磨,肯定是实在坚持不下去了,才无奈做这个选择的。”
曹律师点点头说道:“是的,理解,就像一个肝癌患者,需要肝移植才能保命,且不说肝脏的来源有多稀缺,就是那高昂的治疗费用,也是很多病人都承担不起的,那么那些放弃肝移植救命的病人,你是支持还是反对呢?支持,无疑是对生命的漠视,反对?你有什么资格反对?你可以给病人找来肝脏来源并为他支付高昂的治疗费用吗?只能是理解,同情。”
我笑着说:“确实如此,想当年,李叔同先生一个翩翩的世家公子,诗词、绘画、音乐、篆刻、戏剧、书法等领域都是顶尖的大才子,突然决定出家,他的好朋友和弟子都苦苦相劝,无济于事,他的日本太太,跑到西湖边苦苦相劝,也没能挽回他的心意,后来他成了闻名天下的弘一法师,对于他的出家行为,大家是支持还是反对呀,支持?哎,太可惜了,他写的《送别》,嗯,就是——长亭外,古道边,芳草碧连天,晚风拂柳笛声残,夕阳山外山…多美,他当美术老师,教出来丰子恺这样的大画家,出家了多可惜…何况,他的日本妻子,从此独自一人带着孩子,孤苦伶仃的过完一生,哎,命运多悲凉。反对?怎么反对?弘一法师重振律宗,成为南山律宗的第十一宗师,功德无量。”
我的话让大家都陷入了沉默当中,李成蹊从屋子里端来一篮子石榴,笑着说:“话题太沉重了,大家吃着石榴,品品茶,聊点轻松的话题吧。”
张老师很有涵养的说:“江先生和曹律师的话也有道理,我也应该反省一下,是不是自己有些偏激,对于自己看不惯的事情就反对,也有些武断了。”
那位在街道工作的大姐说:“张老师,你还别说,我也有这样的感觉,以前吧,我可不喜欢那些头发染的乱七八糟颜色的年轻人了,觉得好好的黑头发,染成红的黄的,太刺眼,因此我就很不喜欢,哈哈,现在我快退休了,突然觉得有些大妈头发白了,染成黑的,甚至有的染成黄的,也挺好看的。我都打算退休后就把头发染成黄的,免得看到黑头发里那么多白头发心烦…”
李成蹊笑着说:“很多事情我们都看不惯,不过分情况,比如我们在马路上看到有人欺负卖菜的老人,我们挺身而出制止这样看不惯的行为,就是值得赞扬的,要是我们在街上看到有男人穿着偏女性的衣服,我们即使再看不惯,也不能上前指责甚至责骂别人,这个是别人的自由,我们再看不惯,也只能憋在心里面。”
最先挑着这个话题的女孩笑着对曹律师说:“曹律师,我在网上看到一个视频,嗯,是发生在西德的一个真实的事情,一位母亲,在法庭上当场开枪射杀了一个犯罪嫌疑人,是因为这个男人猥亵并杀死了她的小女儿,法官却因为这个男人有精神病诊断书为由,说他可能在犯罪过程中精神不正常,没有判这个男人有罪,所以这位母亲就自己动手,对这个男人进行了制裁,曹律师,你觉得这个母亲的行为算犯罪吗?”
曹律师点点头说:“你说的这个视频相信大家都应该看过,不过视频应该是电影片段,不过案件是真实的案件。这位母亲应该叫玛丽安,她是一位勇敢的母亲,得知法律惩罚不了这个男人,她就决定自己出手惩戒。当时,法律对精神病的诊断书比较混乱,有精神病诊断书的罪犯可以轻易逃脱法律的制裁,她自己也找了一个医生,给她开具了精神病诊断书,自己在法庭上开了八枪,有六枪打在罪犯的身上,当场死亡了,视频里,这位母亲的眼神是那么的坚定,为母则刚呀,为了给女儿复仇,她真勇敢,而且她也很聪明,说自己也有精神病,被罪犯刺激到了,开枪的时候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,有意思的是,当时法庭上的警卫,在她打完子弹后,才把她制止,都没有出手阻拦,估计也希望发生这样的事情吧。法官虽然怀疑是她故意的,但也没办法,判了她八年,一年后就出狱了,说是去精神病院治疗去了。后来这位母亲亲口承认,她就是故意复仇的。”
另外一个女孩说:“我也在网上看过这个视频,太解气了,弹幕上没有一个人不叫好的。”
曹律师说:“如果从法律的角度,我肯定不支持她的行为,因为这肯定是犯罪,但是,从一个父亲的立场上出发,我坚决支持这个母亲,妈的,就应该拿机关枪突突了这个禽兽。”
我笑着说:“这样复仇的故事我们这里也发生过,民国的时候,就有一位侠女,闯进佛堂,对着一个大军阀开了数枪,当场杀死了自己的杀父仇人,这位奇女子,就是传奇女侠施剑翘,她杀的人就是大军阀孙传芳。”
“啊?还有这个事情?”一个小姑娘惊讶的说。
“孙传芳,直系军阀,和张作霖、吴佩孚并称北洋三大军阀,鼎盛时期是浙、闽、苏、皖、赣五省联军总司令,号称东南王,是直系后期最大的军阀。”
“北洋政府时期,各个派系的军阀大多都是关系错综复杂,有的是军校同学,有的是老乡朋友,虽然各为其主要兵戎相见,但大家都有香火情谊,一方战败,另外一方也不赶尽杀绝,甚至会赠送盘缠,礼送出境,战败者发布下野通电,安心到天津当个富贵寓公就好。”
“?交战的将领也是如此,即使被俘,一看对面全是同学老乡,大家把酒言欢,反正下次也可能会被对方战败,都会客客气气的招待一番,然后送走了事。”
“但孙传芳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,他打破了北洋时期大家都遵守的心照不宣的规则,杀了一个战败的将领,这导致后来他的杀身之祸。”
“”925年,孙传芳和张宗昌打了一仗,张宗昌任命施从滨为前敌总指挥,和孙传芳交战。孙传芳三次写信给施从滨要他倒戈,施从滨当然拒绝了。”
“1925年10月施从滨被包围,被俘虏后,有人劝孙传芳,大家都不杀俘虏,你把他关到南京监狱算了。”
“按道理说,孙传芳是正经保定武备学堂出身,又留学日本,比较尊重文人,治理五省的时候能够体恤农民,很得民心,这样的军阀应该是有一定的道德底线。”
“可是孙传芳不仅没有按照惯例放了施从滨,反而命令部下将施从滨斩首,并且暴尸示众三日。”
“不得不说,孙传芳处理施从滨确实有点过分。第一,当时的惯例是不杀将领,他破坏了大家都遵守的规则。第二,作为战败的将领,施从滨见了他还行了军礼,给予他尊重,即使要杀他,也要给他对手的尊重,枪决也就是了。第三,斩首,是很长残忍的刑罚,不仅斩首了,还暴尸三日,确实过分,又没有血海深仇。”
“消息传来,施家上下如同五雷轰顶,施从滨的女儿施谷兰当时二十岁,这个弱女子当即发誓,要杀孙传芳为父报仇。”
“施谷兰虽然是个女孩,但为人聪慧能干,13岁便当家理事,可见其心性能力无不远超同龄人。”
“可即使在聪明能干,一个弱女子要刺杀赫赫有名的大军阀头子孙传芳,这可谓难如登天。”
“施谷兰把报仇的希望寄托在她的堂兄施中诚身上,施中诚因为施从滨的关系,被张宗昌重用,后来掌握军权,却不愿为叔父报仇,施谷兰后来和他断绝了关系。”
“报仇无望,施谷兰三年后认识了阎锡山的谍报科长施靖公,没错,也姓施,这个人听到施谷兰的事情后,慷慨表示愿意为施谷兰报杀父之仇,施谷兰大为感动,决定以身相许,以报大恩。”
“到了1935年,施靖公已经当了旅长,可是根本不提报仇的事情,施谷兰大为失望,毅然带着两个儿子离开施靖公,自己决意靠自己的能力去复仇,这个烈女子性格刚烈如此,不让须眉。”
“1935年孙传芳已经下台,隐居在天津,并且信奉佛教,当了居士。”
“施剑翘有感于10年中空付许多心血而父仇未报,吟诗“翘首望明月,拔剑问青天”,并从此由“施谷兰”改名为“施剑翘”。这个名字一改,她好像开了挂一样,立即着手报仇计划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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