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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中的理想是插着翅膀翱翔的白马,而我们经历的现实是侧身于污泥中不停哼哼的脏猪。有时候我在想,什么时候自己能长出翅膀,从旁边的窗户一跃而下,然后一头扎进云里。然后,我还是没办法,继续在现实里哼哼。
所有的事物都有其标准的演化过程,只不过相比于标准,有的快有的慢,有的早有的迟,有的灵敏有的迟钝。
先是喜欢打闹,再是喜欢人,然后不再游手好闲变得有事可做,变得冷漠,也许几乎所有的轨迹都是如此吧。只不过有人幸运有人不幸,可到底我也区分不开何为幸运何为不幸。失者得也,得者失也,一来一去,一胜一败。
回首故乡,我感到亲切温暖又遥不可及,不知余华在这冷漠之中挤出的一点温暖是否意味着欲扬先抑。是的,变了,变了很多,最初的美感可能没有消失,而我的眼睛却早已混浊。不变的是生存,变化的是生活。不变的是故乡的地址,变化的是回不去的日子。我并不老,却总是回忆,我珍惜每一天,于是珍惜的日子多了,就成了珍藏不下的回忆。过去的应被抛弃,我却更远携带,携带着,治愈我这个旅人的饱尝颠沛流离的心。
所以说,为什么会阳光灿烂且自信呢?是因为把能量投入到喜爱的事物或者应该做的事物上之后,积累下的满足感与成就感充盈内心而自然发出的光,就是灿烂的自信。反之呢?颓然只会更加颓然。当我们寻找答案时,居然,它往往是在我们的背后。
经历过与没经历过的人都心知肚明,那条路总会是泥泞不堪。你看见的不属于你眼睛,你拿起的不属于你的手,即便自认为拥有的瞬间,也同样会在一瞬之间被夺走。当自认为幸运的人越来越少,幸运本身就贬了值。而最后一个幸运的人,不是满载货物与伤痕的退回的人,而是在泥里打着滚,眼里揉着沙,可依旧明确自己要去的方向的人。因为相较财货带来的快乐与伤口带来的疼痛,那想去的远方更为永恒。
呵!美妙的永恒呵!我不知道与它的距离究竟有多远,可能在我踉跄的途中已经穿过了它。因为那是个时间上的概念,不是空间上的概念,即便我到了,还是要等。
原来诱惑并不一定会使我脱离这永恒,它们也许帮我消遣,以便快速到达最后的重点。可惜,可惜,我看走了眼,诱惑这东西,之所以叫诱惑,就是因为,它不会帮助你,它自始自终都在欺骗你,折磨你心再还给你。稍不留神便发觉离这永恒,变成了永恒也达不到的距离。
所以还是坐在原地,静待花开好了。
看余华的书体验感是有些激烈的,就像有个人坐在旁边,拿着大锤子梆梆地敲打我的心一样。然后是流汗,然后也许会流泪,到最后却发现无论有什么不舒服都像是被治好了一般。病入膏肓,需下猛药,余华的书,就像是这样的一剂猛药,治疗我这不堪、猥琐、脆弱而摇摆不定的心。
当然同时我也清晰地知道,我陷入的境地不是在阻碍我,而是彻底阻断我本想去的地方。我不知是否是我想去的地方太多,还是命运本身就不会完美。
真是扯淡。想去就去,想看就看,想走就走,这暂时的困顿能如何呢?
我想庄周本人也做不到他写的那样不分梦境与现实般洒脱,而列子乘奔御风,也尤有所待。我呢?别装蒜啦!
音乐是一门消失的艺术。因为“它是从语言消失的地方开始的。”
我的视角自然是残破不全的。我不知道那个世界曾经发生过什么,我只知道我的世界单调却多姿多彩。我庆幸错过了很多事,让我心里更加纯粹,即便有时会失意,我依然没有丝毫后悔。后来我愈加明白,我是什么我就会看见什么,这种什么一部分是先天而成,一部分是后天习得,它势必要迎接些什么,同时又必定要抵抗些什么,最后才能成为这样的什么。
我庆幸生命中的每一次受到的呵斥与教诲,甚至有时我竟然庆幸自己的胆小,不敢尝试,才能尝试别人不能尝试。
装模作样没有必要的,是什么就是什么,不是什么就不是什么。无所谓。
那种感觉到来的时候一定会伴随着矛盾,即便重复多次也不能完全放下戒备。欲望与自责的交织消耗折磨着精力与心灵,可很难从中逃脱。这样的一种病态,可能在孤独者的身上被放大。我们幻想着,如同幻想着其它美好事物一样,幻想着。最终会走向何处呢?度过那段时光,心里多少会沉淀下什么。那如银的月色与如血的玫瑰,是我全部的青春呵!
我无法理解,喜欢这东西根本就不可能被理解。不可复刻为理性材料给人观看,这原本就是彻头彻尾的我感性,是一种专属于自己的感觉。
不过,已过去的事,是结束的事了。我只觉我的意识(科技)走得慢了一些,但在幼稚中,我自我感觉有另一种成熟散发出来,或许是错觉。
错觉啊!游戏版本太旧了,早该更新了,可惜就是没有安装包啦!
神句:“当我们凶狠地对待这个世界,世界突然变得温文尔雅了。”
幻想总是比真实更加美好,无可奈何。
我不知道是否,命运是有意安排的,让我做一个冷眼旁观者;还是我对一切都漠不关心,命运就想不起来我的存在?那些让我们赞叹或唏嘘的往事,终究消失于时间的河流,而顿感的心灵却似乎毫发无损。麻木果真是一种幸运?
重重叠叠的戏里,无所谓对错。不必徒增嗟叹。
我不喜欢听老话,比起听那些说出来就令人皱眉的话,我更喜欢现在身边的一切,以及盘算着如何度过未来,于是我忘记好多事,变得更快乐。
虽然也是稍微能感觉到那样的情感,但毕竟是独生子,大部分时间都是自己在和自己玩,此外,那时还没有这么多游戏可以玩。所以许许多多人物的情感,只能说是表面上理解了一丢丢而已。
“站在生与死的界限上,同时被两者抛弃。”
我不知道我能不能把吸鼻涕这一个动作写得如此惟妙惟肖,因为当我写这个动作的时候,心里的杂念太多,只是匆匆一笔带过。
苦楝与橄榄长得十分相似,所以主人公在会尝过楝树的果子吧。那心中苦涩得不言而喻。
对比小孩子的活泼与美好的想象,与大人焦头烂额地面对现实成了鲜明的对比。这个很好用,但我还没用过。写不出这么宏大的东西来,在我的印象里,我一直都是孩子,从来没体会大人承担的事物也许是我心太大,什么事情都不能让我搁在心上,或者是其实我们都是孩子吧。平稳的时代,没有以前的那样的大人了。或许。
一本正经地做不可能完成的事,一堆孩子凑在一起就是这样好玩。
快被余华刀死了。
小时候的一些“深入敌后”,“潜伏侦查”等场景也有很多,很令人怀念。那时候没什么玩的,这种神秘感就是一种玩具。
这执着与痴迷倒是很震撼人心。
解锁了成就,姻缘天定。当然不是所有的姻缘都是天定的,有一部分人就完全没有这一说的。比如我(算了不说了)。
小孩子的郑重其事是怎样的呢?纯洁且毫无成年世界里的卑微与傲慢,完全平等,不同却相互尊重。羡慕啊!人总是有不同的地方会难走,就这样吧!心怀祝福呗。
在细雨中听课,这个细节还是很有喜感的。
在被窝里一直准备着语言,用来对付大人,这也是小时候经常会干的事。
被询问哭泣的原因会加深委屈感,这也经历过了。
生的信念与年轻的身体内不停流淌。吃吃吃!
这个喝水撒尿的情节与《许三观卖血记》里的也很像。
所以说还是要少做伤天害理的事,要是允许的话,什么都不做的效果更好。
“锋利的喊叫如破碎的玻璃。”
什么也没记住,只知道晚霞很美。安啦安啦!喜欢梁寒郡的日记书请大家收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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