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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书楼 > 末世,尸王找上门非说孩子是他的 > 第6章 一支枪都没留给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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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辆越野车来到县城边缘不远处的废楼处,便停了下来。

    车上走下来了一位女子,扎着一个高马尾,一身长袖红蓝加油站工作服,背着一个黑色背包。

    温荞望着前方道路上,零零散散几个丧尸在游荡着。越走越近去丧尸也会越来越多。

    所以她只能在这个地方停下来走路过去,不然开车过去必然会引起大动静。

    从背包里拿出运动护肘护膝,带在身上以便保护。

    温荞身后的背包的作用是便于,从空间里拿东西来掩人耳目,避免不必要的麻烦。

    收拾好一切,她伸手触碰车身。只是一瞬间,那庞大的越野车便消失在原地。

    温荞猛地睁大了眼睛,眼里全是兴奋的光芒。

    她原本只是想试着把越野车能不能放到空间里面,谁知只是不大可能的尝试了一下,眼前那辆庞大的车辆,直接消失不见。

    她闭眼往空间戒指里面一看,居然完好无损的在里面待着。

    女子都不禁赞叹一声。

    “牛啊!发明这空间戒指的人真是个天才。”

    好了,这样她就放心闯了。

    手中变换出那根与她出生入死的铁棍,就向县城边缘慢慢往里走。

    当然她不会正面出击,一边躲避丧尸,一边往县城不远处的派出所走去。

    她脚步一刻不停,难免会遇到零零散散的丧尸。

    这不,一个转角就遇到了丧尸,与她正面相对。

    一丧尸一人都齐齐愣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吼吼”

    头上只剩几根毛的卤蛋丧尸发现了她,浑白的眼睛瞪得死死的,对着她嘶吼一声。发疯似的冲向她。

    有了第一次杀丧尸的胆量,温荞第二次杀丧尸也顺利了很多,拿着铁撬直冲着挡路的丧尸脑门砸去,“嘭嘭”作响。

    乳白色的脑花和暗黑色的丧尸血直接飞溅到墙上,躯体也随之没有了动静而倒下。

    一路上,温荞躲躲藏藏,还是被几个丧尸发现。但她用着同样的方法,费力的将丧尸脑袋给打爆。

    打完最后一个,温荞藏在墙边气喘吁吁的缓了缓,虽然丧尸行动缓慢,容易攻击。但他们的脑袋太踏马的硬了。

    每次攻击脑袋都费了老大的劲,或许是这副身体有些柔弱吧。

    想当初,在现实世界里自己也能够扛起一桶矿泉水从1楼搬到6楼,都不带喘。

    不过后面上班熬坏了身子,才有了穿越!

    想到这,温荞忍不住在心里咒骂了狗老板千百遍…

    女子顺着地图找到了县城的派出所,可她在不远处的时候就看到大门口一片的狼藉。

    微微疑惑不解。

    “咦?丧尸怎么都倒地了?”

    走到门口去,靴子避开地上的尸体和烂肉,如今派出所门口倒了一片丧尸的尸体,像是刚刚杀的。

    女子眉心微蹙,盯着里面望去。

    她怀疑里面已经有一批幸存者先一步进去,她得小心一点。

    温荞警惕的走进派出所,路边倒着零零散散的是丧尸的尸体,再往里面走进去,就要到武器仓库。

    走到武器仓库门口,门早就被打开。打算进去的温荞脚步一顿

    ,耳边似乎听到里面逐渐靠近的声音。

    她躲到了门口的角落,里面的声音逐渐的清晰,还有女人的哭泣声。

    “啊!”

    转角处,一女子被强壮的黄毛粗鲁男子扯着头发往外拖拽出来。

    “艹你马的,整天躲在咱哥们几个身后,除了哭哭啼啼,吃我们的粮,你还会干什么?要不然,现在直接把你丢出去喂丧尸得了。”

    “雄哥,不要啊,呜呜~”

    随后,里面又走出来了一位女子,跪在男人跟前哀求着。

    “求你了,雄哥。别把星语带出去。咱们对你们还是有价值的,不是吗?”

    “价值?”

    黄毛男子痞痞的打量着眼前跪地的女子身材,穿着紧身衣虽有些破烂和肮脏,但年轻丰腴的身子让男人看着就气血方刚,热血沸腾起来。

    黄毛男子舔了舔舌头,满脸写着心里的情绪:

    真想立刻抱起这个女人去一边玩闹一番。可惜任务在身,不得在外胡闹。

    黄毛松开手里的一撮毛,嫌弃的冷哼了一声。

    “多亏了你的好朋友求情,这次就饶过你。”

    顺手将跪在地上的女子一把拉起,环着细软的腰身,埋头在女子高傲的胸前猛啄了一口。

    被侵犯的女子只能红着眼睛,强颜欢笑,拍打着男人的胸膛。

    “真讨厌!”

    “走,咱们回去看看老大收完枪没有?”

    “好,星语你也快起来,跟我们进去。”

    “呜呜…”

    地上躺着头发乱糟糟的女子,闷声呜呜了两声,撑着疼痛的身子跟着她们进去了。

    在门口一直观望着的温荞,感叹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在末日小说里,讲述最多的,就是这种为了保命出卖身体的女子。

    但是在这种末日时代,女性往往大多数是弱者,自己没有能力,也不去迎合强者,那他们如何生存下来呢?

    她们所做的一切,也是为了生存,所以不得不放弃了自身的尊严,成为强者的奴隶。

    原书女主算是小说里的一股清流,坚强不放弃尊严,在末世里靠着自己一步一步生存打怪。

    以至于后面被异能者超高的男主大人钦佩,产生爱慕。

    她也一样,也很敬佩这文里的女主大人。

    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这个命,能与他们相遇见面一次?

    哎!

    想想就得了。

    温荞望着里面人离开了也有一会儿,她也打算偷偷跟进去看看,能不能捞到一些武器。

    黄毛环着女子腰身,走到最里面被打开门的武器仓库,看着脸上带着刀疤严肃的老大,一腿搭坐在桌上,左手拿着点燃的烟,右手里握着新枪支。悠哉的吸着一口烟,又缓缓的吐出了白雾。

    黄毛推开女子,恭敬的走到老大身边问:

    “老大,怎么样?”

    “自己看。”

    身后的两个兄弟在激动的打包着墙上挂着的一排枪支弹药。

    “你也去选一选适合自己的武器。”

    “好嘞!老大。嘿嘿!”

    黄毛男子搓了搓手,赶紧跟上了兄弟们的捡枪大赛。

    三个人一边摸着枪,一边兴奋道:

    “好多枪,好多子弹。还都是新的。”

    “是啊,要不是末日,我刘三这辈子都不可能碰到这么多子弹。”

    “小时候就很羡慕警匪片里个个都拿枪,现在终于轮到咱们了。嘿嘿!”

    “咱们要把这些全部枪支都拿走,不能留一只。”

    “那当然,外面的丧尸这么多,这点子弹都不够杀!”

    “捡捡捡!通通都拿走!”

    黄毛收着枪支,顿了顿,看着他们兄弟之间少了一个人,就好奇的问:

    “对了,陈世杰那小子呢?怎么不见他人?”

    “噢,他呀,去找厕所了。应该快回来了吧?”

    温荞躲在门口望着里面,分别有四个男人在搜刮枪支,两个站一旁瑟瑟发抖的女人。

    她不满的咬了咬唇,心里在暗骂:

    该死的,居然一把枪都没留给她!

    在温荞没有注意的身后的时候,突然出现了一只手,搭上了她的肩膀。

    “你谁?”

    “!!”喜欢末世,尸王找上门非说孩子是他的请大家收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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