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闵昌和那对男女进了包厢。
干坐着也没什么意思。
获取不了更多的情报。
不如回屋休息。
夏婉儿恋恋不舍,起身要送。
陆天明摸出二两银子递给她。
“没事,不用送,应该够买你一晚上了吧?”
夏婉儿点头,眼里有雾气:“够的,公子。”
陆天明颔首,再不停留。
来到一楼,楼梯口撞见老鸨。
陆天明把老鸨拉到一边。
“鸨母,跟你商量个事。”
“你说。”
老鸨眉开眼笑。
像陆天明这样大方的客人,可不多见。
十两银子就喝了一壶茶,前后不过半个时辰。
出道二十多年,还真就没遇到过几个。
陆天明从怀里掏出钱袋递给老鸨。
“夏婉儿赎身的费用。”
老鸨没接,笑着的脸突然僵住。
“她给你说了些什么?”
“没说什么,就是单纯的聊天,你先看看够不够,不够,我再去取。”
老鸨狐疑的打开袋子,接近百两。
夏婉儿一个刚进来没什么名气的小姑娘,哪里值这么多。
但是有钱不要,那是王八蛋。
老鸨立时面露难色:“够是不够的,但既然公子喜欢她,这个主我做了。”
“不喜欢,我只是钱多烧的慌,不过非常感谢你。”
道过谢后,陆天明微笑道:“七天后我会再回来,你家的茶,很好喝。”
老鸨可是人精。
陆天明这话,哪里是茶好喝的意思。
明明就是七天过后,人要是还在这做,你给我走着瞧。
能随手扔百两银子的不是没有。
但无一例外,没一个是好惹的主。
陆天明走后。
老鸨上到二楼。
她将钱袋子放在夏婉儿面前。
“刚才那位公子帮你赎了身。”
“啊?”
夏婉儿满脸惊色。
之前聊天中,能感觉出来陆天明对自己没有男女方面的意思。
只是万万没想到。
人生旅途上的过客,会出手相助。
夏婉儿红了眼。
奔出百花楼。
四下观望。
只是再见不到公子的身影。
鸿来客栈,陆天明的房间。
北枫眼神古怪盯着陆天明。
“一百两银子,连手都没摸?”
陆天明捣鼓自己的药壶。
“就喝了壶茶,没有我常喝的那种好喝。”
北枫嘴角抽了抽。
“天明,天底下这么多苦难人,你救得过来吗,在外行走,太善良可不是好事。”
陆天明放下药壶。
平静望着北枫:“你去问问周世豪,我善不善良。”
北枫叹了口气:“那能一样吗?”
陆天明开始给自己盛药。
半晌没说话。
北枫面上倒是还算冷静。
但心里面早就毛躁起来。
陆天明这性子,有时候慢得能憋死人。
不是说不能做善事。
但是善事做成陆天明这样,他害怕这小子以后吃大亏。
就在他思考着该怎么劝的时候。
陆天明缓缓开口:“人这一生很神奇,就比如那位姑娘,如果去的是你,那么她这一辈子,将在虚假的微笑和痛苦的自我怀疑中度过。
但是遇到了我,不说走向光明,但最起码换了个舞台,不用强迫自己喝不该喝的酒,伺候不该伺候的人。
导致她人生轨迹改变的原因,仅仅是因为吃饭的时候,我突然对闵昌的样貌感兴趣,而你又恰巧不差钱。
换个角度看,来的是她,不是另一个被风尘气熏透的女人,所以她得救了。
我就像一棵树站在那里,她运气好,碰巧到树下乘凉,我什么都没有做,是她救了她自己。
再换个角度,钱是你出的,人是老鸨带来的,救人的,是你和老鸨,并不是我。
人做事情,不能太以自我为中心,多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,我相信你的刀会更快,杀人的时候更利落。”
北枫咋舌,愣了好一会才问道:“换来换去的,能不能长话短说?”
陆天明笑了笑:“明天你再弄得床板嘎吱响,我就搬条椅子坐你床边。”
北枫摇头无奈道:“你跟齐百春一样,说话拐弯抹角的。”
“直接说,我怕你脸皮太厚,真就答应让我当那露水夫妻的见证人。”
“行,我明天换个房间。”
“再好不过。”
......
陆天明总算过了几天清净日子。
北枫换了屋子。
墙壁上的灰不会再莫名其妙掉一地。
每天除了?意撂酪?
站在窗口瞧百花楼姑娘们抠鼻屎,也是雷打不动的事情。
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。
单纯得觉得快乐而已。
只有在这里的时候,陆天明才感觉到上天的公平。
多少有钱人一掷千金争夺的女人。
实际上跟街头的乞丐没什么两样。
情意绵绵握着的小手,指不定摸过什么脏东西。
既然大家都脏,那就是公平的。
这天清晨。
北枫从车马部定平署牵来两匹骏马。
北枫的是黑色。
陆天明的是白色。
膘肥体壮,外形比马老弟出彩的多。
只是不知道会不会救主。
“这马,当真送我?”
出了县城,两人游玩般在路上晃荡着。
“嗯,让你也体验体验马夫的快乐。”
北枫拍了拍胯下良驹。
马儿“咴儿咴儿”欢快叫着,当真通人性。
“它叫什么名字?”陆天明指着自己的白马。
“小白龙。”北枫答道。
“那我岂不成了唐僧?”陆天明笑道。
北枫疑惑望过来:“唐僧是谁?”
“一个不近女色的和尚。”
“那不正好?”
陆天明翻了个白眼。
双腿一夹,骑着小白龙在官道上撒欢。
他早就想拥有一匹自己的马。
这样有空的时候,可以愉快的到处走走看看。
北枫看着一袭白衫的飘逸背影,心情澎湃,急忙纵马跟上。
今天,也是县衙捕头闵昌高升的日子。
去到郡上,就是给知府大人办事了。
虽然捕快和府卫做的事差不多。
但身份天差地别。
闵昌骑着高头大马,马脖子上挂着大红花。
他身边簇拥着十来号人。
穿的不是官服。
都是裤腿上裹了行缠的江湖人士。
“朱大人,谢谢您这么多年的栽培,我闵昌没齿难忘。”
闵昌跨在马上,冲身旁的县太爷抱拳行礼。
朱冠玉,定平县只手遮天的人物。
年过四十,但精气神饱满。
跟他的名字一样,长得一脸正气剑眉星目。
朱冠玉轻拍闵昌肩膀:“到郡里好好干,以后还得指望你在知府大人面前美言几句。”
“大人说笑了。”
闵昌嘴上谦虚,但表情多少有些张扬。
朱冠玉蹙了蹙眉,寒暄几句后,挥手跟闵昌告别。
等闵昌的人马消失。
朱冠玉下马上了城楼。
箭楼上站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。
“老师!”
朱冠玉上前恭敬行礼。
“穿着官服,就叫知府大人。”老人双眼浑浊,遥望闵昌离开的方向。
“是,知府大人。”
老人转身看着自己的学生。
“自己捅的篓子,自己处理,你的人,不要麻烦其他人出手。”
“没有回旋的余地吗?”
“呵,回旋?你以为齐百春,真就只是一个六品的主事?”
“学生当然知道齐百春曾立下奇功,但培养一个人才,不容易。”
“人才?连你都不放在眼里的人才?”
“屠狗辈有屠狗辈的陋习,可他做事,利索。”
“呼。”老人呼出一口气,“冠玉,有个词叫身不由己,上面怎么吩咐,我们就怎么做。事情要办,命也要卖,抢回账本是功,当赏,但是对齐百春下死手,从他拔刀的那一刻,就已经是死人了。”
定平县的土皇帝眼中闪过一抹兔死狗烹的黯淡。
沉吟片刻,他将乌纱取下交与老人。
“学生明白。”喜欢瘸子的剑请大家收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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