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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书楼 > 血毒双修,我逆命破局 > 第282章 灵宝认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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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没理会店家的客套话,长卿牵着蓝霜来到了街市最后的繁华地段。

    大多数的店家都已经收铺了,只剩下一些为数不多的男男女女还没有离开,等待着街市最后的节目。

    火花会。

    类似地球上的烟花会,只是用的方式更为原始,许多匠人身着黑衣,尽量把自己的身形隐藏起来,以此凸显从他们手中表现出的火光。

    有的是用一些火法御灵,有的则是用最原始的打铁花,在漆黑的夜晚分外好看。

    虽然火花会还没开始,但硬逛下去也没什么好逛的了,两人已经逛了很久,按理来说要是不看火花会的话,早该走了。

    街市已经开始稍显冷清,许多男男女女不是回家了,就是寻好去处苟且去了,到现在还留在街市的,往往是些痴男怨女居多。

    不时就能看到路边有两人依依惜别,亦或是某个男女孤身一人暗自垂泪的画面。

    想想也好理解,若是一对美满恋人,又岂会如此贪恋这区区拜月节的朝朝暮暮?

    大多半是些求而不得,难得圆满,又不敢偷吃禁果的一些苦心之人。

    长卿和蓝霜留下的理由倒和他们不同,关键在于长卿的境界还未突破,舍不得就这么和蓝霜分别了。

    在决战之前,这将是他和蓝霜的最后一面,想靠凝霜寒髓突破到刹那三转就看今晚,他自然不想这么快走。

    至于蓝霜,尽管长卿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,但对于她来说,和长卿在一起的时光则让她更为贪恋。

    她就像是在门口玩耍的小儿,已经过了父母要归家的时间,但无人呼唤,就也默默地趁机继续在那里贪玩,对回去之事只字不提。

    两人手牵着手,到了花火会附近,走上了一座石板桥,长卿站在桥边,看着水中的月影。

    倒不是他累了,而是他实在不知道该往哪去了。

    “逛街果然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,在地球上就讨厌,没想到来这边了还得经历一次。”

    长卿心里想到。

    “不过......我陪什么人逛过街么,为什么会莫名的讨厌?嘶......头疼......”

    “少爷,你怎么了。”

    看到长卿突然呲了一下牙,蓝霜连忙问道。

    长卿摆了摆手,没有当回事,拿起刚买的发簪。

    “没什么,来,我把发簪帮你戴上吧。”

    蓝霜背过身去,将头发撩起来,露出纤细雪白的脖颈。

    长卿接过她的头发,用发簪穿上,手法娴熟地几下就把蓝霜的头发扎了起来,将那发簪恰到好处地牢牢固定了上去。

    蓝霜伸出手,翘起手指,小心地摸了摸头顶的发簪,喜滋滋地说道。

    “少爷,你头发扎的真好,比我自己扎的还要好。”

    她俏皮的摆了摆头,转了半圈,用纤细白皙的手指拨弄着簪上的珠翠,歪着头问道。

    “好看么,少爷。”

    “嗯好看。”

    长卿有些心不在焉地回答道。

    他在疑惑。

    印象里,这是他第一次帮女人束发,为什么这般娴熟呢。

    很奇怪。

    不过长卿也不是傻子,最近经常有奇怪的感觉,他虽然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,他猜测只有一种可能,就是自己也许曾经用逆法抹去了一部分记忆。

    长卿估计他那些奇怪的感觉也许就和失去的那部分记忆有关。

    不再多想,长卿把买来的另一对耳坠也想给蓝霜戴上,刚拿出来之后却发现蓝霜没有耳洞。

    “是我疏忽了,买之前都没注意。”

    长卿略有些尴尬地说着,就准备把那对耳坠收起来。

    蓝霜却急忙抢了过来。

    “没事没事,我喜欢,就给我吧,少爷。”

    “买之前你怎么没提醒我呢。”

    “我当时光顾着高兴了,嘿嘿。”

    蓝霜捏着那对耳坠,放在眼前,看着上面两枚有些浑浊不知名的小蓝石,随着她的晃动沙沙作响,满脸欢喜。

    “真好看啊,少爷。”

    她痴痴地说道。

    “你喜欢就好。”

    长卿淡淡道。

    想了想,他犹豫了一下,从怀中掏出那枚玉佩,白光一闪,一个玉镯出现在他的手中。

    “既然耳坠戴不上,那就补给你个镯子吧。”

    那玉镯正是名为泥遁罩的灵宝。

    倒不是他临时起意,而是思来想去,确实这泥遁罩给蓝霜更合适一些。

    虽然蓝霜的境界比他还要高,但是长卿的实力肯定是要强于她的,对于隐匿行踪等等的技巧也要强于蓝霜。

    今后蓝霜肯定会经常帮他执行各种各样的任务,泥遁罩能够让她不留痕迹,对她来说是一份安全的保障,对自己来说也是。

    蓝霜的价值不言而喻,护身之物,她比长卿更需要。

    牵起蓝霜的小手,长卿把那玉镯套了上去。

    蓝霜的手很小,手腕很细,那玉镯尽管本身就是女子的制式尺寸,但戴在蓝霜的手腕上还是显得略大了一些。

    轻轻一晃,就有脱落的风险。

    可下一刻,那玉镯就好像认主了一般,散发出淡淡的荧光,而后竟缓缓缩小,变成了完美贴合蓝霜手腕的迷你尺寸。

    “哦,看来这玉镯还能认主,确实是件不错的灵宝。”

    灵宝毕竟不是御灵,修士不用炼化就能使用,所以认主的情况并不常见,需得灵宝本身的品阶过硬,再加上和认主之人非常契合,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。

    长卿也没想到这泥遁罩居然会在蓝霜身上发生这种变化。

    这下倒也好,别人也用不成了。

    认了主的灵宝在其他人手中就是一个凡物,除非主人死亡,其他人才有机会使用。

    “灵宝?”

    蓝霜诧异道,随即又十分惊喜,有些难以置信道。

    “真的是给我的么,少爷。”

    她惊喜的自然不是得到了一件灵宝,而是长卿居然能把如此珍贵的东西送给她。

    “嗯,这镯子确实是件灵宝,而且它已经认你为主了,今后只有你一人能够催动驱使。”喜欢血毒双修,我逆命破局请大家收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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