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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两重的金条,俗称小黄鱼。十两重的金条,俗称大黄鱼。
厉连城给她的,是三根一两重的金条!
被黄澄澄的土豪金迷惑了心智的柒月,觉得眼前的年轻军阀,脱下戎装,换上一袭长衫,五官格外俊朗,好看得不像话……
面对她火辣辣的目光,厉连城有些顶不住。他轻咳了两声,开诚布公道:“这不仅是诊金,也是聘用你当陇军军医的聘金。”
“军医?”柒月把小匣子阖上,微微抬眸,“你要聘我做你的军医?”
“是。”这个问题,厉连城考虑了好几天。柒月医术高明,比他军医院的那帮西医都要厉害。她不仅擅长西医,更擅长中医,用几副平平无奇的中药,就治好了他外祖母的中风。进了军医院,可以为他的陇军效力,造福三十万将士。
更重要的是,他可以顺理成章把她留在陇城,留在自己身边,而不是以外面传得沸沸扬扬的外室的名义。
柒月自然知道他心里打的小算盘。无论哪个世界,“他”为了得到她,满满的心机和套路。
说实话,她也想留在他身边。
不仅仅是为了跟他谈恋爱。这民国乱世,不是岁月静好的和平年代,烽烟四起,战事频仍。十年后还会遭受外敌入侵,北方大部分国土沦陷,陷入全面战争。
战乱将起,她虽然有法术,但一个人毕竟势单力薄,抵不过千军万马,抵不过飞机大炮。她必须背靠大树,才能在这个乱世生存下去。而厉连城就是她选择的那棵大树。
“齐小姐,你考虑清楚,收下这笔聘金,就表示你答应留下来,不回沪市。”他声音冷冽,表情平淡,却带了点不易觉察的紧张。
“没问题。”柒月回答得爽快,“你给我两个礼拜时间,我回沪市处理一些杂事,再到陇城军医院报到。”
柒月医馆要关掉,那座四合院要租出去,两个礼拜时间恐怕不够。
“三个礼拜……”柒月话刚出口,厉连城就截断了她的话,说,“不急,我给你一个月时间,你把事情办妥了,再回来。”
见柒月点头,他眉眼舒展,眉宇间的愁云,仿佛一下子散尽了。
厉连城心满意足,连咖啡也不喝了,从桌边站起来,阔步离开。
柒月目送那一抹雪白的背影消失在门后面。
这男人身材一如既往的好,肩平背宽,蜂腰长腿,这一袭白衫儿,被他穿得风流倜傥,清隽矜贵。
柒月一边欣赏,一边吐槽:穿着长及脚踝的绸质长衫,抽雪茄,喝咖啡,这是民国的特有产物,中西合璧,土洋结合。
柒月隔天上午就回了沪市。跟她一起回去的还有王铭恩,这个厉连城身边最亲近的副官,精明能干,八面玲珑,帮助柒月很快就把四合院租了出去,打发了打扫烧饭的娘姨,柒月医馆也顺利关张。
一个月后,柒月回到了陇城。这次,跟她一起回来的除了王副官,还有秦淮。杜若被父母劝阻,留在了沪市。
柒月很快入职陇军军医院的医师,秦淮依然做她的助手。
军医院里的医师都是西医,从外国留学回来的,个个衣冠楚楚,西服穿得挺括得体,领带系得一丝不苟,带着一两个助手,拎着大皮包,和她在沪市见过的那些西医没两样。
听说柒月并没有海外留学经历,却号称中西结合,医术了得,治好了吕府的老夫人。那些军医并不服气,尤其见她年轻貌美,都以为她是厉连城的相好,不过为了今后能嫁入督军府,刻意拔高自己,给自己造势而搞了个女神医的名头。
民国时期,连女医生都非常稀少,有如凤毛麟角,更别说什么女神医,那是闻所未闻。
柒月也不和他们计较,先在陇城安顿下来。有了那些闲话,她不好再住厉连城的别馆,搬去了城里的旅馆。
这天得了空闲,正要和秦淮出去找房子,王副官及时出现在她面前,一身铁灰色军装,腰板挺得笔直,给柒月敬礼说:“齐小姐,少帅已经替您物色好了住处。我奉了少帅之命,来接您去看房子。”
秦淮瞪大了眼睛,怒目而视。
这个姓王的是厉连城的第一狗腿子,对柒月如此殷勤周到,说明少帅对柒月见色起意,心怀鬼胎。
柒月这般容色倾城,觊觎她的男人一定很多。但秦淮不希望她被厉连城盯上。
且不说,厉连城成天动刀动枪,打打杀杀,血腥残暴,就说这些军阀们,哪个不是一身恶习,抽大烟,赌博,嫖妓,花天酒地?身边的女人何其多,不算家里的太太、姨太太,就是外面养的舞女、戏子,十根手指头都数不过来。
厉连城这个暴虐纨绔,绝对不是柒月的良人。她如果真的跟了厉连城,要么给他做小妾,要么被他玩够了再抛弃。
秦淮之所以离开十里洋场的繁华沪市,跟着柒月来人生地不熟的陇城,就是为了守护柒月,不让她被厉连城染指。
柒月坐着王副官开的车,去了一处督军府名下的产业,离军医院不远。
两进的明清旧式院落,布置得跟沪市那个四合院几乎一样,有紫藤花架,有金鱼池。卧室里的架子床,还换成了西式弹簧床,完全符合柒月的所有要求。这是心有灵犀吗?
柒月非常满意,问买下来要多少钱。王副官回道,少帅说送给她了,不要钱。
秦淮闻言,皱了下眉,道:“无功不受禄。恕我们不能接受!”
王副官也皱了一下眉。这姓秦的,书生意气,憨直傻气,留在齐小姐身边,只会妨碍少帅的好事……
柒月没有忽略他眼底一闪而过的杀意。唉,在这个乱世,人命真的不值钱,比草芥贵不了多少。
她淡淡地开口道:“王副官,感谢少帅的一番好意。可是,我初来陇城,刚刚入职军医院,尚未为少帅立下寸功,确实没有理由,平白接受这样一份大礼。”
秦淮的眉头展开了。王副官却皱得更紧了。
自家少帅平生第一次对一个女人这么好,想要讨好她,又不希望她为难。否则,直接把她安排在别馆就好了,何必大费周章地弄这么一处院子,还按照齐大夫的喜好来装潢设计。
换作其他女人,高兴还来不及,哪里有这个胆量敢拒绝少帅?
第一次见面,他就知道,这个女人是不同的。
而少帅待她,也是不同的。
少帅出了名的不好女色,在D国留学多年,西洋风气那么开放,都没影响改变他。却为了这位齐小姐,一再破例,也不排斥和她肢体接触……
再不同,厉连城也是把她当一个普通的闺阁女子看待,有宠溺,有欣赏,有纵容,但从未放在与自己完全平等的高度。
柒月觉得情有可原。毕竟,“他”跟她不一样,不是半途穿越而来,而是这个世界土生土长的“原住民”。
她无法苛求他,只能仗着他对自己天生的好感,骨子里的迷恋,一点一点改变他。
她对王副官说:“你去跟你们少帅说,房子我很满意,请他出一个价钱,如果合适的话,我会立即买下来。”
潜台词是,如果价格太便宜,半卖半送的,她不会接受。
王副官回督军府后,把柒月的话,如实转达给厉连城。
厉连城看着桌上要处理的一堆军务,眼前浮现出一张皎皎如月的脸,眉目精致,楚楚可人,性格看似温婉随和,却有自己的原则与坚持,一介弱女子,毅然选择与程大少爷退婚。
他想到自己的母亲,外表骄纵任性,像被宠坏了的小公主,性格却很软弱可欺。她因为父亲的花心滥情,终日郁郁寡欢,才会患上肺疾,早早地离开人世。
如果她像柒月这般果决,当断则断,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,或许就是另一个结局了。
童年的记忆中,母亲总是愁眉不展,苍白忧郁。厉连城于是不喜欢懦弱无能、优柔寡断的女人,也对左拥右抱、寻花问柳的男人极度厌恶,甚至觉得男欢女爱非常恶心,连女人触碰一下自己,都无法忍受。
直到遇见了柒月……
在火车上,第一次见面,他就抱了她。后来在汽车上,他还吻了她。
厉连城至今记得她柔软的嘴唇,以及来自于她身上的淡淡馨香。
她是第一个他不排斥,渴望亲密接触的女人。或许,还是唯一一个……喜欢疯了,主神碎片他要以身相许请大家收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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