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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书楼 > 重生就退婚,白莲花前妻跳脚了 > 第93章 呸!蛇鼠一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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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春明!你咋让这种人进屋?!”许白鹿秀眉微蹙。

    “你管不着。”周春明嘿嘿一笑。

    她脸色不悦,立即起身往外走。

    钱绍武闯进来,脸色玩味的盯着她。

    两人对视了一眼,然后擦肩而过。

    不知情的,或许会以为他俩不熟。

    许白鹿走出屋外,忍不住回头看去,却瞧见钱绍武坐在柴火灶台旁边,跟周春明有说有笑,已经聊起来了。

    “呸!蛇鼠一窝!”她轻啐一口。

    不愿跟钱绍武同桌吃饭,她可以自行解决。

    但是,好消息就是,钱绍武马上要滚蛋了。

    看来绍厂长动作很快。

    不愧是雷厉风行的女强人。

    如果不出意外,明天晚上就见不到那个王八蛋了。

    心中偷偷笑了几声,许白鹿脚步轻快的离开。

    虽然晚上没有肉菜吃,可是她的心情不错。

    自己不愧是女中诸葛,这计策就是妙。

    消息传得很快。

    在钱绍武醉倒以前,他接到返城调令的事情,就已经传播开来,不少人都知道了。

    当着周家这么多人的面,钱绍武也不可能说些啥。

    最后还是周春明背着他,把人给送回男知青宿舍的。

    看着烂醉如泥的钱绍武,男知青们哭笑不得。

    不过,不少人是暗中庆幸的。

    因为钱公子不招人待见,跟谁都处不好关系,他回城了,大家反而落得个清净。

    冯应彬向周春明递了个眼神,后者立即秒懂,两人默契的走出去。

    避开了众人的耳目,冯应彬伸手跟周春明要了支烟,点燃后才悠然说道:“兄弟,你得小心郑乾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周春明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。

    他倒是认识郑乾,据说对方会拳脚功夫,而且是个大块头,往那里一站,压迫感十足。

    不过,两人没啥来往。

    属于那种点头之交。

    包括在周春明前世的时候,郑乾也毫无存在感。

    冯应彬吐了个烟圈,压低声音说道:“昨天晚上我起夜,不小心瞧见,这姓郑的拿着一把牛角刀,押着钱绍武往外走……”

    闻言,周春明顿时恍然。

    难怪今天喝酒的时候,瞧见钱绍武脖子上那块纱布,但是这人解释说,只是长了疖疮。

    这么看来,估计是那把牛角刀的功劳了。

    钱绍武突然返城,恐怕也跟这件事有关系。

    “然后呢,你还发现了什么?”周春明问道。

    冯应彬答道:“郑乾今天心情不错,偶尔还能听到他吹口哨,哼首歌啥的。”

    “看来是得到了某些好处,”周春明思忖道,“平时郑乾跟钱公子似乎没有矛盾吧?没理由动刀啊!”

    冯应彬摇头:“两人不熟,井水不犯河水。不过,我听说,郑乾以前追过你对象,给人家递过情书啥的。”

    闻言,周春明瞬间秒懂。

    在他的记忆里,钱绍武跟郑乾确实玩不到一块,也不是仇家。

    之前许白鹿向他显摆,自己追求者众多的时候,亮出了不少情书,里面就有郑乾写的。

    那么很有可能。

    白莲花利用郑乾对她的好感,甚至给对方许诺了好处,让这大块头出手对付钱绍武。

    那么问题来了。

    如果真是这样,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?

    要知道,就凭郑乾那块头,放倒三五个钱绍武都是轻松的。

    似乎用不着带上利器吧?

    许白鹿不说。

    钱绍武更不会说。

    周春明也点了根烟,心中涌起诸多猜测。

    “春明,你是我兄弟,我得向着你,”冯应彬又说,“总之,我怀疑郑乾跟许白鹿勾结在一块,或许会对你不利。”

    “好兄弟!谢谢你提醒!”周春明拍了拍他的肩膀,“回头我给你带两条好烟!”

    冯应彬乐了:“一言为定啊!谁骗人是小狗!”

    离开了知青点,周春明不紧不慢的回家。

    经过一番分析。

    他已经同意冯应彬的推测。

    郑乾确实在暗中帮助许白鹿。

    所以,必须提防此人。

    虽然周春明不怕跟对方动手,但是,人家若是搞偷袭,那就防不胜防。

    他正摸黑走着,突然间,赵信才在后面叫道:“老四,等等我!”

    “赵哥,好久没见!有啥事?”周春明回头看去。

    赵信才骑着一辆崭新的自行车,从后边追了上来。

    “瞧哥这新车,不比你家那辆差吧?”赵信才显摆道。

    “我的哥,有事儿就直说嘛。”周春明苦笑道,“现在公社里面,买新自行车的青年多着呢,大家荷包都鼓起来了嘛。”

    赵信才挠了挠头,说道:“我买了瓶雪花膏,想送给你三姐,可是又怕她不肯收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呢?”周春明又问。

    “当然是请你代劳,就说是你自己买的,”赵信才嘿嘿笑道,“也不让你白帮忙,回头我找人凑十公斤金银花,送去让你收购赚差价。”

    “赵哥,你是懂做人的。”周春明哈哈一笑。

    接过对方递来的雪花膏,他收进了兜里。

    赵信才想了想,又说道:“老四,你最近有空吗?跟哥一起去逮野鸡,运气好的话,一天能逮七到八只。”

    周春明无语了。

    这是闹哪样?

    瞧见周春明的神色,赵信才解释道:“最近有个兄弟,给我搞来一只公的野鸡,这玩意可以当‘媒子‘……”

    听这位解释了一番,周春明才知道,赵信才知道周朝旺经常打到野鸡、麻雀送过来,变向的讨好周春香,所以也有心加入竞争。

    野鸡喜欢叫唤,容易吸引来同类。

    把“媒子”用绳拴住,利用它这个特点,在附近的必经之路布置几个带网的陷阱,成功率非常高。

    公社附近的山上,野鸡有些泛滥。

    甚至,地里种点玉米、小豆啥的,种子都被它们刨出来吃掉,社员们很有意见。

    有的地方,生产队长让人用农药泡种子,毒死了不少野鸡,这样才能保住作物幼苗。

    所以,社员们上山打野鸡,其实生产队是乐于见到的。

    周春明笑道:“赵哥,你觉得我很闲空吗?”

    “要不这样,你逮住的野鸡尽管送到我家,我按每斤1块钱的收购价给你,保证不让你吃亏。”

    赵信才又挠了挠头:“那怎么好意思。”

    “这有啥,亲兄弟还明算账,”周春明嘿嘿笑道,“我家改善伙食,就指望赵哥你了。”

    “好嘞!只要春香喜欢吃,我天天去逮都行!”赵信才眉开眼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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