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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书楼 > 重生就退婚,白莲花前妻跳脚了 > 第294章 省城姑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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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县城。

    周春明带着辛志强,帮李岚搬家完毕,已经过了中午。

    赵永红忙着杀鸡做饭,庆祝乔迁之喜。

    石头和虎子也爽歪歪。

    因为县城这边,虽然地盘不大,但是麻雀虽小,五脏俱全。

    尤其是上学很近。

    城关中学就在几百米之外。

    郁林高中也距离不远,骑着自行车过去,甚至不用五分钟。

    而且这里的居住条件,比乡下好得多。

    至少不用每天挑水。

    供电什么的,也非常稳定,不像乡下经常停电。

    屋后还有一片荒地,是原先主人的菜园,现在重新弄一下,可以种点蔬菜,实现自给自足。

    事实上,如今的县城居民,很多家庭都开垦了小片的菜地。

    责任田也不用种了,农活几乎不存在。

    以后就要靠做生意维持生计。

    不过,家里人都知道,往后打算经营布店,收入绝对不会低。

    所以,跟糟老头子分家,反而是一件好事。

    再加上,石头和虎子两兄弟,利用暑假逮蝎子卖,跟着未来姐夫也挣了千把块钱,都给赵永红拿着。

    家底一下子变“殷实”了。

    赵永红这个一家之主,自然有了底气。

    如果像是以前,吃了上顿没下顿,那是万万不敢跟三叔公翻脸的。

    “吃了饭以后,小岚你跟我去粮店买米,”周春明说道,“顺带着,认一认路。”

    “好的!”李岚眉开眼笑。

    虽然现在粮食关系还没转过来。

    但是,粮店已经有议价粮出售,肯多花点钱就行。

    至于购买食用油,票还是不够,只能到黑市去解决,这一回李岚搬家,周春明也从自家拎了一桶茶籽油过来。

    热气腾腾的饭菜,很快就做好了。

    一家人围在桌边吃着,个个喜气洋洋。

    饭后,石头和虎子还放了几挂鞭炮庆祝。

    顶着烈日,周春明跟李岚,来到街头拐角处的粮店,买了一袋大米。

    两人有说有笑的往回走。

    李岚说道:“哥,你得经常来看我啊。”

    周春明乐了,调侃道:“没必要,再过几个月,就把你娶回家。到时候天天看,白天看,晚上也看。”

    “讨厌!”李岚一脸羞涩。

    不过,从内心来讲,她倒是巴不得,明天就嫁到周家。

    因为两人的感情已经到位。

    而且周春明身边莺莺燕燕众多,李岚也有些担心,突然杀出个情敌来抢男人。

    回到家里,周春明打量着空荡荡的屋子,露出思忖之色。

    他对赵永红说道:“赵姨,先不忙买家具。”

    “我让刘木匠赶紧打一套,三十六条腿一件不少,反正是自家的厂子,拿货是成本价。”

    “争取国庆前后就送过来。”

    赵永红大喜:“那怎么好意思?”

    她可是早就听李岚说了,周春明是镇上家具厂的大股东,前期的投资基本上都是他出的。而且,周大榜那边的养蝎场,也有周春明的份。

    这等于是,同时拿好几份收入,想不发达都难。

    所以,这样的金龟婿,她说什么也不肯放过。

    “小意思。”周春明淡然道。

    实际上,这里的房子虽然给李岚一家子住,却是周春明出的钱,而且也是他名下的房产。

    给自己家里添置家具,那可太正常了。

    以后每次来县城,还可以顺带着歇一歇。

    “姐夫,你可太够意思了!”石头竖起大拇指,笑得合不拢嘴。

    “姐夫对我们真好!”虎子也很感动。

    “你们两个先好好念书,”李岚说道,“从学校出来以后,再让春明哥带你们发财。”

    两兄弟连忙点头。

    跟着周春明混能挣钱,这已经成为全公社的共识。

    哪怕是他的跟班辛志强,如今也是很多人羡慕的对象。

    六十块钱的月工资,已经吊打许多国营大厂的正式职工。

    听到这话,周春明不动声色。

    说实在的,他比较反感扶弟魔,不过李岚并不是。

    否则的话,他也不会跟李岚在一起。

    男人有钱以后,最不缺的就是女人。

    他面临的选择其实很多。

    到时候,稍稍提携一下这两个小舅子就行,至于他俩能否成气候,那就要看自身的造化了。

    在县城里待了一阵子。

    周春明搭着班车回镇里。

    县城到新圩镇,每天有两趟班车,错过了就比较麻烦。

    这还是因为,新圩镇规模大,人口多的缘故。

    别的偏远镇子,一天仅有一趟班车路过。

    回到药材站,顿时就看到,人来人往的,依旧很忙碌。

    门口还停着几辆拖拉机,上面满载着一筐筐的桂圆肉。

    周春明不在场的时候,药材站里面,基本上由吴彩霞负责。

    她比较精通业务,人又老实肯干,是值得信赖的。

    基本上,周春明已经打算,再给她悄悄涨一截工资。

    至于小姨王秀敏,虽然是自己人,但是她跟吴彩霞比起来,确实还差一截,不适合担任主管。

    任人唯亲,搞家族企业,并不符合周春明的经营理念。

    等到他走进屋子,立即听到吴红霞喊道:“春明哥,有个省城来的姑娘找你,人家等了一下午了。”

    闻言,周春明很疑惑。

    什么情况这是?

    冯应彬朝他眨巴眼睛,伸手指向院子里,茶棚的方向。

    周春明点了点头,走过去看了看。

    等候了一下午的,是个陌生姑娘。

    她身高一米六左右,看起来比较瘦弱,不过脸庞长得还勉强,至少是小家碧玉级别的,比樊秋葵那是要强得多。

    “春明哥,我是钱萍萍,”陌生姑娘开口说道,“你可能不认识我,我哥是钱绍武。”

    这下子,周春明恍然。

    原来是她。

    记得钱绍武无意中提及,说是家里有个妹妹,却不是亲生的。

    这姑娘的父亲,原先跟钱长田是拜把兄弟,在一次锅炉爆炸中人没了,老婆也跟人跑了,只留下个几岁的小姑娘,孤零零的贼可怜。

    所以,钱长田发了一回善心,把孩子抱回家里收养,改名叫做钱萍萍。

    现如今,钱萍萍应该在省城的拖拉机厂上班。

    因为钱长田,就是这个厂的头儿,照顾自己人没问题。

    “钱姑娘,你找我有事儿?”周春明问道。

    钱萍萍飞奔过来,扑嗵一声,当场下跪。

    她带着哭腔说道:“春明哥,求你救一救我哥!只要他平安无事,我可以把身子给你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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