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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书楼 > 重生就退婚,白莲花前妻跳脚了 > 第412章 各有千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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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跟老杨确定了种植金银花的品种,周春明在次日,又来到了省城。

    这一次,他倒不是来倒腾药材。

    而是到了省农科院。

    他已经是第三次来到这个单位。

    院里的研究项目还挺多。

    金银花只是其中之一。

    巨花一号的种植范围并不算大,但是也有十来亩地,而且种植周期远不止一年,有足够的枝条可供裁剪。

    近距离的看了看这个新品种,周春明很有些感叹。

    跟山上的野生金银花相比,巨花一号整体更为优秀,花枝粗壮,叶片粗大,花蕾也挺紧凑。

    最关键的是,它的药用含量高于国家标准。

    至于抗病能力强,抗干旱这些,只是基本操作了。

    巧合的是,负责推广巨花一号的也姓杨,是个戴着眼镜,模样颇为斯文的枯瘦老者。

    这位杨专家还拿了些干花,给周春明鉴别。

    完全符合药厂收购的标准。

    花了小半天时间。

    周春明跟农科院签订了合作意向。

    向这边购买一批巨花一号的枝条,同时由农科院提供技术指导。

    反正周春明跟他们说,如果效果好。

    他还会考虑扩大种植范围。

    农科院这才知道,在当下,已经有私人承包药材场了。

    贺海波和倪旺材两位司机,则是留在农科院招待所,暂时住下来。

    等到枝条剪裁下来,达到一定的数量,他们就立即送回药材场。

    主要也是赶时间,确保这些枝条能够存活。

    符合条件的巨花一号枝条,按照标准得有十五或二十厘米长,如果要供应两百一十亩这么大的范围,需要的枝条相当多,要立即召集人手干活。

    谈妥了这件事情,周春明轻松了不少。

    倘若药材场全部种上巨花一号,效益肯定稳了。

    傍晚时分。

    他来到了三品楼。

    跟张沅碰面吃饭。

    上回两人约在凤凰酒家碰头,后来因为一些事情耽搁了,这次临时换了一个地方。

    对于这家老字号,其实周春明并不陌生。

    前世的时候,他就来过十几次,对于这家的招牌菜,也还蛮喜欢的。

    一阵寒喧之后,双方坐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听说张副科长,最近挺喜欢运动啊。”周春明嘿嘿笑道。

    “哪里,都是瞎玩的,锻炼一下身体嘛。”张沅讪笑了两声。

    他突然改了性子,热衷于每天练习打羽毛球,目的很明确。

    因为除了易剑波以外,据说市里还有几个大领导,喜欢没事打几局。

    在这方面下点功夫准没错。

    如果能借此机会,成了大领导的打球搭子,晋升的机会无疑会大得多。

    很多干部工作勤恳,却一直没升上去。

    主要原因很简单。

    还是关系没到位。

    在体制内,关系无疑是大于能力的。

    张沅已经摸清楚了这一点。

    他做梦都想成为易剑波或者哪位大佬的跟班。

    跟周春明一心想搞钱相同,张沅则是一心想升官。

    两人闲扯了几句,张沅突然说道:“对了,许白鹿像是想开店干个体啊,经营布匹生意很赚钱吗?”

    “差不多吧。”周春明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“究竟有多赚?”张沅很好奇,“难道比你开的药材站,更加赚钱吗?”

    “只能说各有千秋吧,”周春明呵呵道,“到时候,她的店铺开张了,你不就懂了嘛。”

    “现在说这个,还有点太早了。”

    张沅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“知青布店”的消息,他也是听聂殿军说的。

    因为在整个省城,如今干个体户的人还不多。

    经营布店的,那就更稀少了。

    许白鹿突然注册这个,已经在小范围内,引起了关注。

    张沅并不晓得“岚岚布匹商行”的事情,当然无法想象,这种生意究竟多赚钱。

    但是,他非常清楚。

    人家之前倒卖批条,赚钱那叫一个飞快。

    而且隐蔽性还贼高。

    能让许白鹿放弃“倒爷”生意,转而当布贩,事情貌似没有那么简单。

    张沅隐约感觉到,这样的生意,或许比倒卖批条更暴利?!

    要知道,这漂亮妞眼光可是挑剔得很,背后又有老易撑腰,没有泼天的利润,恐怕她还看不上。

    反正事情有待观察,他也并不着急。

    张沅跟周春明扯了一些老许往日的八卦,饭菜也就上来了。

    两人边吃边聊,倒有点貌似多年老友。

    张沅追忆往事,说曾经恨周春明入骨,但是经过聂殿军的调解,却也放下了这段恩怨。

    毕竟,他是因为许正茂,才跟周春明结的怨。

    后来阴差阳错之间,许正茂又成了他的仇人。

    敌人的敌人,那就是朋友嘛。

    饭后,张沅拿出一个黑色塑料袋,递给周春明。

    说是送给他的一份礼物。

    周春明拿在手里,略微掂量了一下。

    份量还挺沉,瞧这轮廓貌似两只细长的手电筒。

    两人分开以后,周春明找了个无人角落,把塑料袋解开来看。

    里面又裹着报纸,包了一层又一层。

    解开来看,还真是如同他猜测的那样。

    赫然是两根“烧火棍”。

    制作得虽然稍显粗糙,却也像是那么回事。

    这应该就是,张沅指使黄三儿,从许白鹿那里偷来的。

    通过高继伟,周春明不但知道了崔瘸子,也晓得了号称能从油锅里拿铜钱的黄三儿。

    有这种段位的扒手,对付许白鹿很轻松。

    许知青平时不太注重细节,大咧咧的,防范意识也差,最容易被人给算计。

    “有点意思啊。”周春明嘴角勾起一个弧度。

    他倒是不认为,张沅是想栽赃陷害自己。

    对方分明是在释放善意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周春明屡次提醒,张沅恐怕已经栽了好几回。

    而且,这样的防身利器,张副科长明显瞧不上。

    也不怕周春明拿着这个,反过来对付他。

    这才会随意的赠送出来。

    手头上有武器,果然硬气啊。

    周春明不禁感叹道。

    他当然晓得,如今各个厂矿的保卫科,很多都有枪支武器。

    张沅也是干这个的,有武器并不稀奇。

    而且现如今,对于这类东西的管制还不算严,散落在民间的“喷子”不少。

    所以自制的电击棍,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。

    到时候,让辛志强拿去试一试效果。

    没啥大问题的话,也可以留着防身。

    要知道,在严打之前,治安都不太行。

    而且他的身家膨胀得很快,聚集了不少财富,容易被歹人盯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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