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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书楼 > 猪肉西施她,干活比杀猪还丝滑! > 第44章 贤惠的男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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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甘明兰其实是有些嫌弃野猪肉的。

    没有煽过的野猪肉,肉质又腥、又柴、还硬。

    也就是她这个在末世过了十年苦日子的人,舍不得浪费新鲜的食材。

    为了肥仔的乳牙考虑。

    她从里面挑了野猪身上最嫩的里脊肉、梅花肉等约莫十斤。

    还在神木精华液与狗米草草根汁里,泡了二十四个小时。

    最后,这十斤嫩肉就折腾出了不到四斤肉松。

    焦香甜咸口的肉松,还残留了一丝丝野猪的猪味儿。

    舀一勺进嘴,不需要怎么嚼咀便能在口中化开。

    甘明兰决定今后喝米粥的时候,就挖两勺子拌在肥仔的米粥里。

    实在是佐粥神器呀!

    心里还有些可惜,不方便给便宜男人加餐。

    这个便宜男人如今是越发贤惠了。

    不仅给她肚子里的孩子做了好几身,针脚细密的衣裳。

    还给她和肥仔各做了一顶帷帽遮阳,怕两人被烈日灼伤。

    左文康倒不认为,女人只有皮肤白皙才是美。

    凤朝好一些贵女,就以小麦色的肌肤为荣。

    主要还是这母子俩的肤色过于娇嫩,太阳一晒,就容易脱皮。

    他不得不主动操心起两人的皮肤保养问题来。

    左文康的巧手除了会做衣裳、配饰。

    现在一家四口人脚上穿的草鞋,也是他编的。

    每日规定要走五十里路,消耗最快的可不就是脚上的鞋子了么?

    他编出来的蒲草鞋。

    鞋头微微翘起,就像一只小船,鞋正面为镂空状,还带有整齐的鞋带。

    精美得就像是艺术品。

    穿在脚上轻便又跟脚。

    一双照现在的磨损程度,能穿三个月!

    他已经带动了十几个未婚的族弟、侄儿跟他学。

    还天天给这些人洗脑:

    “咱们如今都指望不上科举出仕了,你们同我一样又没一把子力气,到了边城修城墙可担不起青砖哟!

    要是靠干苦力活儿生存,啥时候才能存到娶媳妇儿的银子?

    男子汉大丈夫,技多不压身!别觉得这些都是女人才会的手艺!

    难道你们在娶媳妇儿之前,衣裳破了就扔,还要花钱去买草鞋穿?

    就算是有小娘子愿意嫁给你们,陪着你们吃苦,甚至还会冒着生命危险给你们生儿育女!

    那别人都用命相酬了,难道你们只会坐享其成?

    贤惠是男人最好的聘礼,不仅小娘子喜欢,今后生下来的孩子也会和你们亲近......”

    边说,他还以自己为例。

    别看他以往在外面人五人六的,背地里他可是个贤夫来着。

    这个证据,实在是过于强大了!

    猪肉西施的美貌与财富,是所有未婚男人娶妻的理想型。

    以前,可从来没有人从这个角度和他们聊过家庭分工问题!

    他们好似除了读书,家务活儿啥也不会干!

    族弟甲喃喃道:

    “边城军营里的光棍那么多,未婚的适龄小娘子数量肯定十分有限,我等有什么可以超越这些人的能耐?”

    族弟乙忧心忡忡:

    “莫说娶妻生子,咱们光养活自己可能都艰难!”

    一想到他们要打一辈子光棍,都开始焦虑了起来。

    虽然离成年还有两三年时间,但也是很快了呀。

    族弟丙:

    “反正我们每天夜里闲着也是闲着。要不就和文康哥学着缝缝补补,再学学编制蒲草鞋啥的?”

    族弟甲:

    “我看可以有,文康哥编出来的鞋子如此精致且实用,就是放到县城里面,高低都能卖上半吊钱。”

    那可是半吊钱!

    自己亲手挣的哟。

    于是乎。

    男人最好的聘礼就是贤惠这话,很快就在左氏一族的未婚的男人之间传开了。

    有人嗤之以鼻。

    也有极尽讽刺的。

    左文康只教愿意接受他洗脑的人。

    以他为中心的十九人小团伙,很快就形成了。

    年纪最大是他。

    最小的是左驰瑕。

    是的,人家左驰瑕也加入了这一支队伍里。

    他正是好学的年龄,且双手异常灵敏。

    在一众十六七岁的族兄中,是学编制蒲草鞋最快、最好的那一个。

    左文康当即收了他当亲传弟子。

    佘氏高兴得直抹泪。

    自从她接手了灶上活计后,母子俩总算是能吃饱饭了。

    如今她的遐儿又能学到些实用的手艺,无异于又多了一条生路。

    罗氏对于儿子的言行颇有微词。

    找到左文康的时候,他如是这般说:

    “娘,你看左文轩的娘子是如何对他的?再看看我娘子又是怎样做人的!我要是再不改改我之前的脾气,怕是留不住人家哟!”

    罗氏捂着胸口:

    “那也不用给她做衣裳做鞋子的吧?这些你都是从哪里学来的?难不成以前你们屋里这些活儿都是你做的?”

    左文康一本正经的说瞎话:

    “你儿子我这般聪慧,这么简单的手艺还要特意学吗?草鞋是我之前翻看过的一本杂书上印出来的图册,我瞧着挺有意思就编过两回。

    我们房里的啥事儿能逃过您的眼?我如今不是为了挣表现嘛!”

    罗氏将信将疑,觉得自家儿子委屈大发了。

    左文康却是浑不在意:

    “娘,我这般做的好处还不止这一桩!

    您也看见了,现在族里的风气都成什么样了?我就怕这些小子学那没骨头的男人,走上了歪门邪道。

    一笔写不出两个左字来,教他们一点能养家糊口的手艺不比甚都强?”

    罗氏总算是放下了心来。

    原来,在不知不觉中,他的儿子就长成了她理想中的模样呀。

    翩翩君子,就该是这般的风光霁月。

    之后。

    当一个族老跳出来,用教训的口吻,责怪左文康带偏了左氏家族的家风时。

    罗氏不干了:

    “你们左氏家族,如今还剩下什么优良的家风了?

    是恬不知耻吃自己女人的卖身肉的男人,值得在后代子孙学习?

    还是嫡支宗妇上赶着为娼为妓的行为,可以在左家妇中传承?

    我家康儿就是心灵手巧!会做衣裳会做鞋子怎么就见不得人了!

    遇到其他人,会一点能养家糊口的手艺都恨不得捂得死死的。

    我家康儿愿意无偿教族里的兄弟子侄们学,是他心善。

    男人怎么就不能贤惠了?贤惠的男人疼媳妇儿!

    他老娘都没意见,你们还有啥说道的?”喜欢猪肉西施她,干活比杀猪还丝滑!请大家收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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