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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书楼 > 窈窈不相思 > 第444章 新年已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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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油锅沸水,一连接连一波。

    其实,倘若想要开车撞死一个人并不太难,只需要一点点的冲动便足够了,甚至毫无技术与难度可言,而如果想要开车撞死一片人,却首要该有一个冷静的脑袋,并且,必须狠得下心去。

    所以沈要尤其适合杀人。

    他实在太不像人了,过于冷静,也过分冷血,油门说踩就踩,活人说撞就撞,眼前一小片退潮似的空地上瘫倒几个人影,他看见了也撞看不见也撞,看见的嫌挡路,看不见的更不在乎——是时,他只管面无表情的打满方向盘,车子的四只轮胎便前后如秋千般大开大合的荡开来了,两面都倒下了许多人、都如同蒺藜一般的倒下去了,人浪于是怯怯的退下去些许,终于被他硬生生的撕出个口子来。

    梁延急得在车里痛骂。

    “沈要,你莫不是疯了,我让你想办法,你竟敢把人撞了——”

    然,他到底还是说不了多久的,原是人浪的口子很快便如海浪般的闭合了,有人爬到他的车子上来,持一柄镰刀猛凿玻璃窗子——那刀刃又尖又厚,是俄国人闹革命的时候舞的镰刀旗子里面的镰刀,紧接着,又有人围了上来,有第一个自然就会跳出第二个,人如蚂蝗,蜂拥而至,不过一眨眼的功夫便裹住了他的车子。

    “丧国军阀,草菅人命!”

    “驱逐鞑虏,恢复中华!”

    “岳安城不准洋人在此设立租界!”

    “不做二等公民!天下人人平等!”

    一只锤子陡然击碎了车窗。

    梁延愣了一下,立刻就拔出枪来。

    他曾经的成绩的确很好。

    无论是理论还是实战,他一向都拿第一或第二,另一个拿第一或第二的人则是萧子山,两人骑射并列持平,一年四季春夏秋冬猎会互相攀比,日子久了,就变成了拿枪不杀人,杀人不见血,他害死的人不见少,却从不是经由他手的多多少少。

    ——砰!

    枪声震耳欲聋。

    那,人声呢?

    人声振聋发聩。

    那中枪之人并未悲怆的向后倒去,而是被人潮托住,像海上的浮尸,一荡一荡,又撞上他的车子。

    “新帅开枪杀人了!”

    “梁军背叛人民,是洋人的走狗!”

    “砸了他的车子!”

    梁延于是往座中退了退,可是四面皆敌,左右玻璃一面碎掉一面压满人脸,头顶的毛毡一凹,像锅盖塌下去,前座的司机大呼小叫,几欲落泪。

    “少帅,这可如何是好!”

    “废物,我养你有什么用!撞出去啊!沈要怎么撞的,你就怎么撞!”

    “撞不出去了,人围得太满了——”

    一时之间,许是太过慌乱之故,那司机竟不小心拨动了雨刷,顿时,满屏鸡蛋被摊成一面,梁延视无可视,便躲开几只伸进来拖他的手,再开一枪。

    “凭什么是我不如意!凭什么是我事事都不如意!”

    他大叫起来,两眼通红,根本顾不得那喷了他一脸的鲜血,更顾不得那脑后渐渐碎裂的另一面玻璃——反正左右都是死,他不想死,就得别人去死。

    “他明明只是我父亲养的一条狗!他甚至也是害得萧子窈家破人亡的罪魁祸首之一!凭什么到头来他什么都有了!我却什么都没了!”

    啪、嗒。

    只此一瞬,最后的那扇车窗,终于碎掉了。

    这一回,打碎玻璃的,不再是一把镰刀,而是一把锤子,打碎玻璃也打碎他的颅骨,他一下子歪过去,头与身体一起,瘫倒的样子与死狗无异。

    怎么会呢。

    梁延瞑瞑的睁着眼睛想到。

    他发间有鲜血渐渐的流下来了,只管径直流到他睁着的眼睛里去,他没眨眼,就任那血泪往下淌,像一条小溪。

    不是没读过什么俄国人达瓦里希列宁写的书。

    说什么,工农人民的力量最大,要维持一个政权比夺取一个政权还要难——可是,他都已经做了多少年的梁大少爷,又从梁大少爷做到梁少帅,自始至终,也从来没有人能将他从上面拉下来。

    所以,怎么可能,他有枪,他凭什么会死在没枪的人的手里。

    “梁军下台!让梁军下台!”

    “让所有军阀统统下台!”

    “支持北上,支持抗战!”

    人浪滔天。

    梁延闭不上眼睛。

    车子外面,镁光灯闪烁不灭,天色渐渐的亮起来了,有人回身高呼:“梁军不止一个大帅,还有一个军长!不要放过他,要让他们所有人都付出代价!他们榨干了我们的血汗,住着全城最好的地方,吃着最贵的食物,穿着最好的衣服,却还想要我们的命!让罪人留下!”

    是时,沈要无动于衷,也不动声色。

    他实在没什么良心,对自己、亦或是对别人,都没有,于是又踩满油门,直勾勾的便从他看不见的尸潮上碾了过去。

    窗外有人撕心裂肺的哭嚎起来,他听到了,却像是一点儿也听不到的样子,他其实从头到尾都只听到了一句话而已,便是方才联络员传来的信报。

    “报告!凤凰栖路有乱民打砸抢烧,人数规模很大,仅凭我们一个小队根本控制不住!”

    凤凰栖路。

    凤凰栖梧桐,那条路上种满了法桐树,夏日里会有千叶齐鸣,除了不会落下花雨之外,几乎处处都与犬园外一模一样。

    而他——他住凤凰栖路十七号,房屋买自曾经的岳安富商吴清之之手,地契屋税重新落款,名字写的是萧子窈,他是她的狗,他是沈要。

    现在,沈要必须要回家去,去找他的六小姐去。

    “你等等我。”

    “你和沈等等,等等我。”

    “我马上就回来。”

    “我马上就会回来了。”

    “萧子窈,你等等我。”

    他终于如是说到。

    城中彻彻底底的乱了套。

    带枪的卫兵与没枪的群众卷在一起,刺刀欲落不落,板机将扣不扣,黄皮肤的记者跟白皮肤的记者都扛着长枪短炮追来追去,追着生死血肉,拍下生死时速。

    又是一年,白雪飞倦。

    新年已至。

    这是所有人的、新的一年,也是沈要变成人之后的,第一个新年。

    故事便是如此了。喜欢窈窈不相思请大家收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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