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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然发现我就快要忘记青灯了,明明一个月前才见过他,他是杭州的吧,怪不得我总记得有好多杭州人。
喉咙开始疼。
觉得打字好舒服,比戳手机屏幕快,又比语音输入隐秘,差不多是思绪的速度。
很喜欢金黄色的。伤口是金黄色的。
第一次知道十一点钟要走了,这大概正是因为我第一次十一点钟走。
22:59有点困,早说带个枕头出来了。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将这种艰难的环境习以为常的呢?大概是高中吧
long喉咙又开始疼了,也就中午稍微好了一点吧,预计明天还会更疼。喜欢万境处喑请大家收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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