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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书楼 > 我一个小保安,你让我娶真千金? > 第219章 墨国小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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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雨荷生的孩子姓林,跟你们龙虎山断不断传承有什么关系?”

    “这……”

    张继被反问得哑口无言。

    子随父姓,这是自古不变的规矩。

    张继赶忙松开手,对林逸讨好一笑,“师弟,你看咱们能不能商量一下,你和雨荷的第一个孩子姓张?”

    “你放心,我一定会对他好,让他继承我的衣钵。”

    “你觉得我亲自传授儿子修炼,会比你差?”

    张继第二次无言以对。

    方才张雨荷入魔,那么密集且威力绝伦的攻势都没有杀死林逸,他自问撑不过两道能量波。

    他还目睹林逸接续断臂,简直是匪夷所思,超出他的认知了。

    绝不止是林逸医术精湛那么简单。

    张继修炼数十年,修为差强人意,但经验还是有的。

    “怎么样你才能答应?”

    “没商量。”

    这件事当然有商量,也就是随父姓还是随母姓的事。

    大夏国随母姓的人何止千百。

    不过谈判就是这样,如果你先退让,或是亮出底牌,对方必然拼命压价。

    “妹妹,你倒是说句话呀。”张继向张荷花求助。

    张荷花一瞪眼,“我只问你一句话,你是要继承人,还是要雌雄双剑?”

    张继心说,我想两个都要。

    看着大哥的德性,张荷花一翻白眼,把张继拉到一边,“大哥,你真是个笨蛋。”

    “你想想,他们就算把雌雄双剑拿走,你说将来会传给谁?”

    “还有,改姓的事先不要提,等孩子出生了,我去和雨荷说,她一定会同意的。”

    “对呀!”张继一拍脑袋,“他们的孩子做了天师,那自然是要物归原主的。”

    想通这一点,张继乐呵呵地来到林逸面前,“师弟,雌雄双剑师兄送给你们了。”

    “这是你自愿相送,我可什么都没答应你。”

    “绝对自愿。”张继直拍胸脯。

    林逸心中暗喜。

    这一趟龙虎山之行收获颇丰。

    首先,炼化了阴阳二气,而且和貔貅诀能量组合成了全新的能量。

    更重要的是,两者不但都保存了原本的特性,而且貔貅诀能量的修复能力变得更强了。

    其次,林逸新习得一项武技,结合新能量使用,威力惊人,而且同样可以外放。

    再有就是那把雄剑,有了它,只要能量充沛,他就可以无限使用。

    其实雄剑所释放的能量和林逸的新武技还是有区别的。

    当然了,两者所需要的能量相同,但威力却有本质性的区别。

    雄剑释放的能量破坏力强大,但仅此而已。

    而新武技却能完美保留貔貅诀能量的特性。

    这有什么区别?

    拿雄剑打个比方,它释放的能量威力惊人,但并不是无坚不摧,林逸那把短剑它就很难摧毁。

    就说谭浩宇炼化的那只千年僵尸,比林逸那把短剑还要坚韧。

    谁也不敢保证人的身体会不会修炼到千年僵尸那种强悍程度。

    世界之大无奇不有。

    这也是雄剑的短板所在。

    可新武技就不同了,貔貅诀能量无孔不入,哪怕敌人身体金刚不坏,可只要被其沾染,很容易就能渗透进去。

    不过新武技相对来说消耗比雄剑更多。

    但这已经够牛逼了。

    又多了两个底牌,林逸对M国之行就更有信心了。

    当晚,林逸出发了。

    此行他只带了张雨荷一人。

    至于蒙塔,他先前往D国召集自己秘密培养的手下,自行离开。

    林逸并不是孤军奋战,毕竟M国有许多他的手下,而且还有蒙塔这个内应。

    林逸更倾向于直捣黄龙。

    不过只有他和张雨荷两人,这么做还是相当危险的。

    那可是传承几百年的大家族。

    尤其是乔伊赫家族,那是连M国官方都不敢轻易得罪的存在。

    谁也不敢保证有没有几个老不死的坐镇。

    两人坐直升机来到公海,航母已经等在那里了。

    林逸亲自驾驶最新研制的双座五代机,载着张雨荷直飞墨国边境。

    墨国和M国接壤,国家很乱,充斥着黄赌毒,林逸准备从那里偷渡去对面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墨国。

    边境小镇。

    古朴的街道,充满年代感的建筑,穿着朴素的人,无一不彰显它的年代感。

    街道上充斥着酒精的味道,随处可见喝高了的男女席地而卧。

    当然了,其中也有一部分是磕药磕晕的。

    而他们立刻成为了被抢劫的对象。

    男人通常被抢光身上值钱的东西,甚至会被扒光衣服。

    女人更惨,尤其是那种有些姿色,或是身材好的,会被拖进巷子,遭到三五人的轮番凌辱。

    镇上的百姓对此似乎早已司空见惯,有的扫一眼就做自己的事,胆小的则迅速离开。

    当然了,有几种人不是抢劫犯的目标,一是瘾君子。

    那些人面黄肌瘦,手臂布满针孔,全身溃烂。

    关键是他们通常身无分文。

    而且你招惹到他们之后,那些人会像牛皮糖一样粘着你,甩都甩不掉。

    第二种不敢抢的当然是有钱人。

    不过小镇似乎已被遗忘了,已不知多久没来过有钱人了。

    他们分辨有钱人的方式很简单,有车,穿着考究,有高贵气质。

    此刻。

    几辆豪车径直开到酒馆前停下。

    尤其是那辆白色加长林肯格外醒目。

    几十名身穿黑衣的壮汉纷纷下车,其中一人跑到林肯边,恭恭敬敬地打开车门。

    一名一身白色休闲装的青年走下车。

    皱眉四处打量,“谢特,这种鬼地方人真的可以居住?”

    保镖讨好一笑,“老板,这家酒馆很有特色,听说里面有刺激性很强的节目。”

    “哦?”青年来了兴趣,“咱们进去见识一下。”说着走进酒馆。

    酒馆不大,放着四五张桌子。

    刚一进入,青年险些没吐了。

    汗臭混合着酒精和呕吐物的味道,一般人还真受不了。

    不过青年很快就被歌声吸引了。

    台上正有一名身材样貌均属上乘的白人美女在唱歌。

    “果然有特色。”青年看着美女双眼放光。

    “先生,实在是抱歉,我们这里客满了。”老板走过来,一脸歉意的说道。

    青年脸色一沉,拿出钱包,抽出几十张绿票塞给老板,“你一定会想到办法,我说得没错吧?”

    老板只能一桌桌去商量,却没有一个人愿意让位子。

    青年见此,掏出手枪,对着天花板就是一枪。

    音乐骤停,酒馆内变得落针可闻。喜欢我一个小保安,你让我娶真千金?请大家收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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