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像刚开始获救时那样,产生强烈的应激反应。
事实证明,她在过去一年变得强大,靠意志也能暂时控制好自己的情绪。
原来时间真的可以冲淡对一个人的感情,沈清棠过去一年忙着工作、忙着读书,忙着照顾乐乐。
只有在失眠的夜晚,偶尔会想起与陆嘉珩的点滴。
想起他们领证的那天,陆嘉珩说的那句“报复”。还有那场阴差阳错的婚礼,以及最后一次见面时两人吵的最后一场架。
好像所有关于这个男人的回忆,都是带着伤感、蚀骨的。
一年时间说长不长,说短不短,却足以让沈清棠成长。她缓缓从沙发上站起来,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向陆嘉珩。
“棠棠……”男人薄唇轻启,如鲠在喉。
一年,三百六十多个日夜。
夜夜梦回,陆嘉珩朝思暮想全都是眼前的这张脸。明明在踏进这扇门之前,他有千言万语想要对沈清棠说。
可是这一刻她平安无事,其余已经不再重要。
“很久不见。”沈清棠微笑着,主动打招呼。
对比沈清棠的冷静自持,陆嘉珩要显得要狼狈得多。
他贪婪地看着眼前的女人,就像被勾走了魂儿一样,阿柒在一旁提醒了两次才反应过来,把手中的花束递了过去。
“给你……”
鲜红的玫瑰,花瓣上还挂着水滴。
沈清棠唇角的笑容还挂得住,可是眼神却变了。突然这一刻,她就释怀了。
爱与不爱,从细节可见。
她不喜欢玫瑰,因为带刺。
出事前的一段时间,陆嘉珩让人每天送一大束的红玫瑰到工作室。她那时候眼里心里只有他,明明不喜欢玫瑰花,每次都会假装高兴收下。
原来那时候的她,是那么的卑微。
盛哲看出沈清棠的心思,起身走到她的身旁,主动接话:“你是陆总,陆嘉珩吧?我叫盛哲,是棠棠的……救命恩人。”
如果不是盛哲主动自我介绍,陆嘉珩还真没有留意到茶室里多了一个陌生人。
不,准确来说是两个。
霍婉君的身旁,端正坐着一个五六岁左右的男孩。他仰起头看着陆嘉珩,眼神
有着与这个年纪不符的成熟。
“是呀,这次多亏了阿哲,棠棠才能捡回一条命。你这丫头也是的,获救那么久一直不给我打电话,我还以为你已经……”霍婉君说到这里打住了,扭过头偷偷抹眼泪。
沈清棠并没有向霍婉君坦白过去一年的细节,只说为了养身体,盛哲把他带到了北城。
这个时候,洪爷也跳出来打圆场:“棠棠平安无事归来就好,不要在乎过程。以后呀,我们一家人齐齐整整的,挺好的。”
阿柒笑得合不拢嘴,像极了地主家的傻儿子。他的脑子到现在还有些懵,总觉得做了一场梦。
沈清棠出去一趟又回来。
“我老豆说得对,棠棠回来了就好。”阿柒摸了摸乐乐的脑袋,嬉笑说:“哲哥和乐乐在澳城多待几天,让我好尽地主之谊。”
霍婉君附和道:“是呀,这次多亏了阿哲……对了棠棠,妈妈还有很多话要跟你说,要不一边吃饭一边聊?”
洪爷笑眯眯说道:“对呀,瞧我光顾着高兴,差点忘了你们刚下飞机,一定又饿又累吧?先吃饭,我已经让佣人收拾好客房,今晚你们住下来便是了。”
“好几道菜都是妈妈亲自下厨做,都是你爱吃的。”霍婉君握了握女儿的手,笑着笑着又开始红眼。
这一会儿笑,一会儿哭的,可把洪爷心疼坏。
“瞧你这样子,被年轻人笑话了。”
“走吧,吃饭去。”
沈清棠回头牵起乐乐的手,催促说:“乐乐,你刚才不是说肚子饿吗?走,今晚有我妈做的避风塘炒虾,可好吃呢。”
“太好了,谢谢外婆!”
霍婉君被逗乐了:“真乖,走!”
所有人前后走出了茶室,只有陆嘉珩一个人愣在原地,手中还举着那束红玫瑰。
所以,他被沈清棠无视了?
场面要多尴尬,就有多尴尬。
阿柒走出去又折返回来,随手把门关上,神秘兮兮说道:“哥,你是不是很好奇,为什么我们所有人都知道棠棠要回来,就你现在才知道?”喜欢撩她,诱她,直到失控请大家收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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